檢察官為“領頭雁”上警示教育課

為深入貫徹落實“改革創新、奮發有為”大討論,進一步增強農村幹部的廉潔自律意識。近期,太原人民檢察院委託晉源區人民檢察院刑事檢察部副部長、員額檢察官張麗民,在陽曲縣2019年度農村(社區)領頭雁培訓班上,為陽曲縣“第一書記”、村委會主任、大學生村官190餘人上了一堂以“爭當領頭雁、莫為階下囚”為題的預防職務犯罪警示教育課。

檢察官為“領頭雁”上警示教育課

預防職務犯罪警示教育課

檢察官為“領頭雁”上警示教育課

張麗民

張麗民檢察官採取以案說法的方式,用大量鮮活的案例和深情並茂的語言,圍繞檢察機關的性質和職能、農村幹部可能觸犯的刑法、近年來發生在我區農村幹部職務犯罪的查處情況、犯罪的後果、如何提高法律意識幾個方面,從理論到實際,深入淺出地進行了講解。教育引導他們一定要堅守法律底線,牢記初心使命,做到“慎用權、用好權”,不斷加強自律意識,遠離職務犯罪,真正做好百姓群眾脫貧致富的“領頭雁”。

檢察官為“領頭雁”上警示教育課

李俊武

“這堂課講得好,我深受啟發和教育,基層幹部雖然權力不大,但也不能聽之任之,確實需要警鐘長鳴”陽曲縣組織部副部長李俊武深有感觸的說。

檢察官為“領頭雁”上警示教育課

這堂課獲得村幹部們的一致好評。課後,一名村委會主任說:以前以為村幹部很多行為不算個事兒,自己的身份又不是公務員,跟職務犯罪根本扯不上邊兒,今天聽了張麗民檢察官的講課明白了村幹部職責的重要性以及犯罪後代價,今後一定會按照檢察官要求嚴格要求自己。村幹部紛紛表示一定會依法履行好“村官”職責,不斷進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不存貪念,公平、公正地為百姓辦好事、辦實事,帶領百姓全面奔小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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