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捆綁式”車輛年檢被正式叫停,車主們有福了

​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五次會議審議《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法制工作委員會關於2019年備案審查工作情況的報告》,報告顯示,“捆綁式”機動車年檢已被叫停。

什麼叫“捆綁式”年檢呢?

就是年檢之前,必須要把違章處理掉,罰款也要全部繳納,否則不給年檢。

為什麼會出現這種情況呢?從三方的角度分析一下:

交管角度:

如果沒有‘捆綁式年檢’的限制,恐怕沒有幾個駕駛員會主動前來處理違章,繳納罰款。

“捆綁式”車輛年檢被正式叫停,車主們有福了

由於很多車主對違章處理不積極,每天有那麼多違章事故,還有很多是在異地,如果都逃避違章處理,最後只能申請法院強制執行。這對於交管部門來說是一個相當大的工作量,要消耗大量的行政成本。

車主角度:

每次年檢特意請半天假,排了幾個小時的隊,最後輪到自己進行車檢時,卻被告知自己車輛有一個違章罰款沒交,必須先處理完這一違章才能檢車。最後沒辦法只能先去處理完違章,之後又重新排隊檢車,一天過去了。

“捆綁式”車輛年檢被正式叫停,車主們有福了

作為車主一方,大多都是選擇執行,畢竟交管部門一再向車主強調,這是在依法辦事。

法律角度:

交通違法行為被處罰的對象主要是車輛駕駛人,而非機動車。車輛年檢的對象則是車輛本身,所以將交通違法行為的處理設定為車輛年檢的前提條件,兩者對象不一致,違反了行政法的禁止不當連接原則。

“捆綁式”車輛年檢被正式叫停,車主們有福了

總之,年檢和違章處理沒有任何關係,不能為了方便開展工作,就違反上位法。

以後檢車時不用再擔心違章是否處理了,這對車主們來說算是好消息,但還是希望大家遵紀守法,在規定期限內及時處理違章。

此外,有些車主建議建立駕駛員徵信系統,比如在一定期限內,違章不處理、駕駛證買賣分行為、到期不換證等,都可以納入徵信黑名單,大家覺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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