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造业工人的春天来了!中央发话:要给技术工人“涨薪”!

制造业工人的春天来了!中央发话:要给技术工人“涨薪”!

在提了许久“工匠精神”之后,终于到提高“工匠待遇”了!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创新技能导向的激励机制,全面改善、提高技术工人待遇水平。

《意见》回应了大家最大的关切:经济收入。一句话,不再仅仅是“多劳多得”,而是提倡“技高者多得”。

1:现阶段,我国制造业升级、经济发展向高质量转型,迫切需要一批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的产业工人和技术人才。

因此,《意见》提出:以为国家作出突出贡献的高技能领军人才为重点支持对象,着力提高技术工人收入水平,完善工资正常增长机制,拓宽收入渠道,加大培养培训力度,强化评价使用激励,优化社会环境,全面改善技术工人待遇水平。

2: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13年我国制造业工人数量在5000万人左右。针对数量庞大的技术工人,《意见》提出:实施工资激励计划,提高技术工人收入水平。

首先,完善符合技术工人特点的企业工资分配制度:

指导企业深化工资分配制度改革,建立基于岗位价值、能力素质、业绩贡献的工资分配机制,强化工资收入分配的技能价值激励导向。

鼓励企业在工资结构中设置体现技术技能价值的工资单元,或对关键技术岗位、关键工序和紧缺急需的技术工人实行协议工资、项目工资、年薪制等分配形式。

鼓励企业建立针对技术工人的补助性津贴制度,提高技术工人津贴水平。

同时,建立企业技术工人工资正常增长机制;探索技术工人长效激励机制。

3:《意见》突出“高精尖缺”导向,将高技能领军人才作为“突破重点”。

所谓高技能领军人才,包括获得全国劳动模范、全国五一劳动奖章、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等荣誉以及享受省级以上政府特殊津贴的人员,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认定的“高精尖缺”高技能人才。

《意见》强调提高高技能领军人才的经济待遇,涉及工资制度、股权期权激励、特聘岗位津贴、带徒津贴、绩效奖励、破格晋升等多个方面:

鼓励企业为高技能领军人才制定职业发展规划和年资(年功)工资制度,科学评价技能水平和业绩贡献,合理确定年资起加点和工资级差。

试行高技能领军人才年薪制和股权期权激励,鼓励各类企业设立特聘岗位津贴、带徒津贴等,参照高级管理人员标准落实经济待遇。

对于参与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的高技能领军人才,鼓励所在单位根据其在项目中的实际贡献给予绩效奖励。落实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制定间接费用统筹使用内部管理办法,对高技能领军人才进行绩效奖励,提高高技能领军人才创新创造的积极性。

对于解决重大工艺技术难题和重大质量问题、技术创新成果获得省部级以上奖项、“师带徒”业绩突出的,取消学历、年限等限制,破格晋升技术等级。

除了提高经济待遇,《意见》还要求加强服务保障,发挥他们在技术创新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提高其政治待遇、社会待遇,如安家补贴、积分入户、子女入学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支持。

4:看了《意见》中高技能人才的待遇,不必再羡慕媒体上“德国工人工资高过教授”之类云云。

正因高技能人才难得,《意见》鼓励技术工人凭技能提高待遇,为其创造向高技能人才成长的条件。

《意见》提出构建技能形成与提升体系,包括加强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如引导企业结合生产经营和技术创新需要,制定技术工人培养规划和培训制度;加大政府支持力度,提供职业培训补贴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深入实施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如紧密结合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发展需要,重点实施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技师培训,支持高技能人才“师带徒”等;以及加大校企合作培养技术工人力度。

同时,强化评价使用激励工作,畅通技术工人成长成才通道。包括完善技术工人评价工作;加大劳动和技能竞赛培养选拔技术工人工作力度;完善技术工人平等享受待遇政策;落实好技术工人休息休假权利等,使技术工人获得更多职业获得感,不断提高其社会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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