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人的大棚房和農家樂遭遇“違建式拆遷”的土地徵用怎麼辦?

“大棚房”和“農家樂”雖然改善了農民的生活水平,但在很多地區會出現一些企業或個人借農業大棚和農家旅遊之名,違法佔用耕地甚至永久農田,違法違規建設“私家莊園”等非法設施,嚴重衝擊了耕地紅線。改善農民面貌和發展方式,讓農民走上綠色發展之路和可持續發展的道路,國家在對非法“大棚房”和農家樂進行強拆整治,當然除了非法的還有一些合法合規的大棚房也被整治了,尤其是利用“違建拆遷式”的土地徵用該怎麼辦?

農村人的大棚房和農家樂遭遇“違建式拆遷”的土地徵用怎麼辦?

首先,國家對強制清理整治的範圍主要包括以下三類,如果你的“大棚房”或“農家樂”不包括還是遭遇強拆就可以通過法律途徑維護自己的權益了。

1、在各類農業園區內佔用耕地或直接在耕地上違法違規建設非農設施,特別是別墅、休閒度假設施等;

2、在農業大棚內違法違規佔用耕地建設商品住宅;

3、建設農業大棚看護房嚴重超標準,甚至違法違規改變性質用途,進行住宅類經營性開發。

農村人的大棚房和農家樂遭遇“違建式拆遷”的土地徵用怎麼辦?

“大棚房”和“農家樂”遭遇拆遷有補償嗎?

農村的大棚房和農家樂遇到拆遷時有沒有經濟補償,要看是否合法而定,如果是違法的建築,拆遷時是沒有經濟補償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條 建設佔用土地,涉及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的,應當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的道路、管線工程和大型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國務院批准的建設項目佔用土地,涉及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的,由國務院批准。在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城市和村莊、集鎮建設用地規模範圍內,為實施該規劃而將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的,按土地利用年度計劃分批次由原批准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機關批准。在已批准的農用地轉用範圍內,具體建設項目用地可以由市、縣人民政府批准。

農村人的大棚房和農家樂遭遇“違建式拆遷”的土地徵用怎麼辦?

合法“大棚房”和“農家樂”被拆遷,原來是被“土地徵用”了。但是被徵用的土地是有經濟補償的,且不能與違建相同並論。

根據憲法和土地管理法的規定,土地徵用具有下列特徵:

1、國家建設徵用土地的主體必須是國家,只有國家在行使公權力時,才能享有因國家建設之需要依法徵用集體所有土地的權力。

2、國家建設徵用土地是國家公共利益的需要,即國家建設需要或是公共利益需要。⑵

3、國家建設徵用土地是國家行政行為,具有強制性,徵用土地的法律關係的主體——國家與土地被徵用的集體組織(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委員會)地位不平等,國家做出的徵用土地的行政命令,任何單位和個人必須服從。

4、國家建設徵用土地必須以土地補償為必備條件。為公共利益或實施城市規劃需要收回該土地使用權時,應當為原土地使用人提供新的用地或者按照徵用土地的補償標準給予適當補償。

農村人的大棚房和農家樂遭遇“違建式拆遷”的土地徵用怎麼辦?

一定要注意,農村人的大棚房和農家樂遇到拆遷時有沒有經濟補償,要看是否合法而定,如果是違法的建築,拆遷時是沒有經濟補償的,但是合法建築卻被違建強拆就要注意了,提早通過法律途徑維護自己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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