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元調解,16萬餘元賠償案“線上”結案

祖某一家4口在某冰雪大世界遊玩過程中意外摔傷,針對近20萬元的賠償款,祖某、某冰雪大世界、某冰雪大世界投保的保險公司三方協商未果,並訴至法院。近日,通化市中級法院調解此案。

2019年2月18日19時許,梅河口市民祖某一家4口每人購買門票後,進入某冰雪大世界遊玩。在進行雪地摩托車牽引橡皮船娛樂時,因工作人員所駕駛牽引摩托車車速過快致使橡皮船左側側翻,造成祖某、祖某的妻子兒子、兒媳4人同時摔出橡皮船,其中祖某左側鎖骨中斷粉碎性骨折、左側第3—11肋骨骨折、雙肺輕度損傷,祖某的妻子左側肱骨大結節撕脫性骨折及左側肱骨肌腱損傷,祖某損傷評定為十級傷殘。

祖某和妻子二人多次與某冰雪大世界和為某冰雪大世界承保的保險公司協商未果,向梅河口市法院起訴,經法院審理查明,某冰雪大世界於2019年1月2日在某保險公司投保了公眾責任保險,雙方就公眾責任保險的相關事項進行了約定,該事故發生在保險期限內。

法院認為,某冰雪大世界應對祖某和妻子二人的合理損失承擔全部賠償責任,並判決某冰雪大世界賠償祖某和妻子二人損失18萬餘元,判決生效後,某冰雪大世界已向祖某和妻子二人賠付完畢。同時,法院判決保險公司賠償某冰雪大世界17萬餘元,保險公司對醫藥費存在異議不服從判決,並上訴至通化市中級法院。

通化市中級法院承辦法官利用調解網絡第一時間聯繫到了通化市保險行業協會,介紹了案件基本事實及保險公司的上訴請求,並對本案涉法律關係及爭議焦點問題從專業角度進行了指導。保險協會在充分了解案情的基礎上,積極溝通涉案保險公司與某冰雪大世界進行調解工作,雙方當事人表達了想要調解的意願,但在賠償數額上未達成一致意見。

保險協會及時向承辦法官反饋調解情況,承辦法官分析研判案情之後,認為雙方當事人在賠償數額上分歧不大,如保險公司在給付時間、給付方式上作出讓步,雙方仍存在調解可能。考慮到疫情期間為保證雙方當事人安全,承辦法官指導雙方當事人用手機下載多元調解小程序,充分利用人民法院調解平臺,採用“線上”視頻調解方式繼續做當事人工作。在同雙方當事人多次視頻協調後,某冰雪大世界在賠償數額上作出了5000元的讓步,而保險公司同意十日內一次性給付賠償款16.7萬餘元,最終雙方當事人達成了調解協議。

這是通化市中級法院首起與保險協會共同聯合,並利用人民法院調解平臺,採用視頻調解的方式,調解成功的一起二審案件。近年來,通化兩級法院在省高院和通化市委、市政府的領導、支持下,與通化市司法局、市工商聯、市工會等多部門對接,對有調解可能的案件,充分調動多元調解力量,採取多種調解方式,法院內外齊動員,共同做好糾紛化解工作,為推進市域治理不斷夯實基礎。

中國吉林網 吉刻APP記者 劉振國 通訊員 高元娥 李洪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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