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自己已經二十多歲了,之前從沒有談過女朋友,前陣子通過親戚的介紹總算是認識了一個姑娘還不錯,然後商量商量就結婚了!
可是結婚之後忽然就鬧了彆扭,兩個人的關係越來越差,一個月之後,妻子自己一個人偷偷地回孃家了,還帶走了十萬塊錢和很多金首飾!
小盛也是非常生氣,但是也是摸不著頭腦,不知道是為什麼……
後來進過詢問,才知道原來小盛的父親患有精神病,這件事情結婚之前一直 沒有告訴妻子,這些年來都是自己的大伯養活自己和父親,肩上的擔子很重……
但是這還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結婚那天晚上小盛想要和妻子發生關係,妻子不是很同意,於是強行發生了……
之後每天晚上丈夫都想要!妻子覺得丈夫很不檢點,自己吃了很大的虧,於是氣憤地拿了錢,戴著首飾就走了!
後來男方家裡找到女方理論。
經過溝通女方同意歸還這十萬塊錢還有首飾,但是男方必須給自己作出賠償才行!
不知道各位怎麼樣看待這件事情,大家覺得丈夫的要求合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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