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寧波網記者 董小芳
今天,寧海縣紀委通報3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案例。
橋頭胡街道店前王村黨支部書記王建平違規操辦喬遷酒宴問題。
2019年10月21日,王建平在橋頭胡街道橋頭胡村文化禮堂操辦喬遷酒宴,並收取非親人員禮金,其行為違反了黨的紀律,另王建平曾因其他違紀行為被黨紀處分。2019年12月,王建平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違規收取的禮金予以退還。
胡陳鄉岙裡王村黨支部書記王啟常、村委會主任王財良、村監會主任胡家友違規公款吃喝、違規提供超標準接待問題。
岙裡王村黨支部書記王啟常、村委會主任王財良、村監會主任胡家友未將村集體所有的36138.16元塘地承包款交至村集體賬戶,其中11943元用於違規吃喝、招待等不正當開支,其行為違反了黨的紀律。2020年1月,王啟常、王財良、胡家友分別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深甽鎮人民政府村鎮建設管理辦公室副主任王琪私車公養問題。
2016年9月至2018年6月期間,王琪違規使用公務油卡為其私家車加油,共計4835.70元。2020年3月,王琪受到黨內警告處分,相關費用由個人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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