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麦、意大利等多国拒绝中国口罩,商务部、国家药监局等做出回应

(本文为医健通原创,转载请注明出处,否则视为侵权)西班牙、丹麦、意大利、土耳其、荷兰、比利时等欧洲多国表示中国制造的口罩、检测试剂等医疗物资不合格,存在质量问题,国家药监局、中国商务部纷纷作出回应。


丹麦、意大利等多国拒绝中国口罩,商务部、国家药监局等做出回应


近日,BBC报道,西班牙、丹麦、意大利、土耳其等欧洲多国纷纷拒绝中国制造的口罩、防护服、检测试剂等医疗物资,原因是,设备质量不过关,检测试剂盒精确度不高无法使用等;荷兰、比利时等部分欧洲国家的媒体则报道,从中国购买的口罩不合格,存在质量问题。对此,中国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并快速做出了回应。

4月2日,在外交部例行记者会上,针对荷兰、比利时等欧洲国家爆出的中国口罩不合格的问题,华春莹表示,根据中方有关部门初步调查了解,那批口罩是荷兰代理商自己采购的,中方企业发货前已明确告知荷方这批口罩是非医用口罩,出口报关手续也是以“非医用口罩”名义履行的。

这也就是说,荷兰采购的本来就是非医用口罩,但却拿医用口罩的标准来要求这批口罩,不仅如此,还借机造谣,肆意向国际社会制造中国口罩不合格的谣言,荷兰这么做,不得不让人怀疑是不是别有用心?

除了外交部,国家药监局也作出了回应。4月3日,国家药监局召开全面加强疫情防控医疗器械出口质量监管工作专题电视电话会议,对全系统加强疫情防控出口医疗器械质量监管工作进行部署和落实。

会议要求:1、建立追溯机制:各省级药品监管部门要建立出口医疗器械企业清单,保证产品出口过程的可追溯;2、确保信息公开:对药品监管部门批准注册的新冠病毒检测试剂、医用防护服、医用口罩、呼吸机、红外体温计5类产品在国家药监局网站持续公开;3、规范出口销售证明:对未在我国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书及生产许可证书、或者未办理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及生产备案的企业,一律不得出具出口销售证明;4、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凡是出口产品质量存在问题的,要立即停产、整顿,问题未查实,不得恢复生产、经营;5、强化抽检力度:抽检要涵盖本省企业生产的各类产品,尤其是疫情防控期间新批准企业生产的产品。

针对监管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会议强调,要贯彻“四个最严”要求,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对违法违规案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依法严惩绝不姑息。强化重大案件挂牌督办,强化案件行刑衔接,突出

违法行为处罚到人,形成高压态势和震慑威力。

据悉,国家药监局还将与市场监管总局相关司局组成联合督导组,赴部分疫情防控医疗器械出口量较大的地区进行专项督导,并将各地疫情防控医疗器械出口产品质量监管纳入年度考核评价

以上不难看出,国家对出口医疗器械质量的高度重视,从生产端到监管端一网打尽,环环相扣,任何一个环节都不放过。企业生产的医疗器械若出现质量问题则停产、整顿,严重的还将处罚到人;监管端则实行追责制,从上到下,从总部到地方一一部署,地方上,不仅要加大对出口医疗器械的监管力度,各地若出现监管失责还将被纳入年度考核,总部则成立专门的督导组对出口医疗器械较多的地区进行专项督导。

4月5日,在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商务部外表示,有关报道并没有客观地反映事实全貌,有些媒体完全归咎于中国产品质量不过关,实际上原因是多方面的。

中外产品的质量标准不同,使用习惯上存在差异,甚至使用者操作不当也能引发一些质量疑问。商务部会同相关部门在生产、认证、通关等环节加大监管力度,对假冒伪劣、扰乱秩序的行为,一经发现将严厉打击,依法惩治,绝不姑息。

看来,国际社会上闹得沸沸扬扬的中国口罩不合格问题纯属无稽之谈。口罩本来就分为不同的防护标准和等级,也有日用防护和专业医用之分,怎么能把所有的口罩混为一谈呢?就像黄种人和白种人一样,虽然都是人类,但却是不同肤色,你非得要求黄种人必须跟白种人一个颜色,那不是胡扯吗?

还记得有一段时间“鹿晗同款”口罩火遍朋友圈,但是你非得拿戴着装饰用的鹿晗同款口罩来当用医用口罩使用,并要求它跟医用口罩一样具备同样的质量和功能,那只能是一厢情愿,因为同样是口罩,鹿晗同款却并没有医用防护功能。

医疗器械关乎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疫情当前,口罩的质量对防护新冠肺炎的防护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所以医疗器械监管尤其不得松懈,生产企业也必须把好质量关,确保生产的口罩等医疗物资都符合要求,确保出口的医疗物资都能达到标准,因为你的一次疏忽,就有可能会葬送一群人的性命;而你的每一次对质量的严格要求,则会拯救一大批人的生命。

在新冠肺炎这个全球大灾难面前,各国只有放下芥蒂、加强国际抗疫合作,才能早日战胜新冠肺炎这只“黑天鹅”,才能使全球各国早日恢复往日的生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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