團體保險與個人保險之間的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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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和大家分享下團體保險與個人保險之間的區別。

團體保險在幾個方面與個人保險存在差異。一個非常顯著的特點是,在一份合同中為許多人提供保障。團體保單持有人和保險公司就所有個人成員的保障簽訂主合同。在大多數保險計劃中,團體保單持有人是僱主,員工會收到一份保險證明,表明其已經加人該保險計劃。

第二個特點是,團體保險的成本比個人單獨購買保險要低。僱主一般會支付部分或者全部的費用,從而減少或不需要繳納保費。此外,由於團體保險採用的是對大量被保險人集中銷售的方式,其管理費用和交易費用也相應減少。

第三個特點是,團體保險通常不需要個人的可保性證明。因為團體保險所做出的風險選擇針對的是團體,而非個人。保險公司更多關心的是該團體作為一個整體的可保性,而非其中每個人的可保性。

最後,團體保險計劃中使用的是經驗費率法。如果團體的規模足夠大,那麼向其徵收的保費主要是由該團體以往的實際損失情況來決定基本核保原則。團體保險公司遵循一定的基本核保原則,從而使團體的總體損失情況控制在相對可接受的範圍內。

團體保險與個人保險之間的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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