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县疫情防控领导小组通告:关于做好无症状感染者防控工作的通告

关于做好无症状感染者防控工作的

通 告

随着近期国外疫情的迅速蔓延,境外输入病例日渐增多。同时,各地相继发现无症状感染者。为有效应对境外疫情输入风险和及时发现无症状感染者,维护正常疫情防控秩序和生产生活秩序,切实保障公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做好无症状感染者防控工作通告如下:

1、无症状感染者是指无相关临床症状(如发热、咳嗽、咽痛等),但呼吸道等标本新冠病毒病原学或血清特异性1gM抗体检测呈阳性者。无症状感染者也可成为传染源,具有一定的传播风险。

2、无症状感染者应集中医学观察14天,原则上集中隔离满14天且两次连续标本核酸检测阴性者(采样时间至少间隔24小时)可解除隔离;如果核酸检测仍为阳性者,则继续隔离医学观察,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者也要实施隔离医学观察。

3、所有境外入吉人员(无论中国公民或外国公民,无论通过境外直接进入或从国内其他城市中转进入)、所有湖北入吉人员、所有与确诊(疑似)患者和无症状感染者有接触史的人员,请主动到居住地的乡镇、村委(社区)登记信息并告知身体健康状况和旅居史,自觉配合县疫情防控办(县卫体局)落实集中隔离、核酸检测等防控措施。如有隐瞒不报导致病毒传播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4、全县广大群众要保持警觉、互相监督,一旦发现可能违反疫情防控措施的境外、湖北入吉及与确诊(疑似)患者和无症状感染者有接触史的人员,请及时拨打举报电话:0357-7925090。


吉县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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