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检察机关发挥“四大检察”职能 给企业“搭把手”

离开了公诉台,检察机关还能做些什么?疫情之下,我省检察机关充分发挥“四大检察”职能,给企业“搭把手”,守望相助、共克时艰,为企业复工复产继续提供优质高效的检察服务。

建规章 拿意见

3月初的辽沈大地,冰雪尚未消融,但风中已渐有春意。

省人民检察院党组连续召开会议,学习贯彻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关于同步抓好防控工作和日常检察工作的指示要求,研究如何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助力企业有序复工复产。迅速出台了多项为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法治保障的指导意见,助力完善公共卫生安全治理体系。各级检察院根据指导意见,纷纷制定具体的贯彻落实措施,形成了较为完善的规章制度体系,为指导和服务企业复工复产提供了制度遵循。

本溪市人民检察院与本溪市工商联开展调研,摸清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复产的“痛点”“难点”,深入研究相关法律法规、上级政策和当前疫情防控措施等,汇总梳理出关于减负政策、劳动用工、商事合同、司法政策、检察服务5大方面共53个常见法律问题,组织经验丰富的检察官逐条进行释疑问答,并向社会公开发布,使企业可以根据面临的问题按图索骥找到答案,及时得到帮助和指导,受到企业和社会各界的一致肯定和赞扬。

分内事 求极致

“真的感谢检察院给了我和企业希望,以后我一定要学法、懂法,做到守法经营。”这是大石桥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一起企业负责人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件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后,被不起诉人霍某某对办案检察官说的真诚话语。

霍某某经营的绢纺公司与省内某公司签订合同,为对方代工生产蚕丝丝胎。后来,霍某某受利益驱使,在没有授权的情况下将私自生产的质量不合格蚕丝丝胎假冒对方公司注册商标低价销售,使对方公司产品销售量和市场信誉都受到了损失。案发后,霍某某的企业不仅没能按计划复工,而且人心惶惶,濒临解体。其产业链上游的2万多养蚕户也因持续走低的收购价而焦虑不已,陷入困境。

大石桥市检察院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疫情期间进一步加大对企业特别是非公企业的依法平等保护工作的要求,在营口市人民检察院的指导下,加大对公安机关引导取证力度,夯实了案件证据,对犯罪行为准确定性,并与企业反复沟通,迅速促成了两家企业达成和解。综合考虑案件情节、涉案金额、嫌疑人自愿认罪认罚等因素,依法对犯罪嫌疑人作出不起诉决定。

案件办结后,对方企业负责人在营口市检察院回访时表示:作为利益被侵害的一方,合法权益得到了保护,企业发展没有受到影响,这样的结果正是双方所期待的,未来双方还将继续开展合作。

“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诉的不诉”。该案的办理充分体现了“求极致”的理念,不仅直接避免“案子办了,企业垮了”,还使广大蚕农们免于遭受损失,取得了双赢共赢多赢的良好效果。

分外事 求贴心

桃花俏枝正当时,春的脚步和希望一样,从未停歇。清晨,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快轨站涌动着上班的“口罩青年”,是区内5000多家科技企业陆续复工复产的缩影。

朝阳市人民检察院在帮助协调某项目及时复工后,了解到该企业防护用资急缺,找不到购买渠道,立即帮助其联系购买了大量口罩、手套和消毒液。

大连市普兰店区人民检察院针对学生网上授课、长期居家的情况,为他们精心制作了视频短片,采用孩子们喜闻乐见的动漫形式讲解疫情防控、用眼卫生等注意事项,引导他们加强身体锻炼、适应视频授课形式、注意不沉溺于网络游戏。

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人民检察院在实地走访、了解企业复产需求时遇到这样一个情况,某企业为促进产品测试进而扩大生产规模,于去年年底前向有关部门申请增设厂房,但受疫情影响至今未得到批复,希望该院能够帮助协调。尽管该事项不属于检察机关的职能范畴,但该院认为服务就要“求贴心”,帮忙就要帮到位,一切都应当从大局出发,于是让企业立即形成书面材料,并指派一名院领导与职能部门沟通,促成了事项对接,为企业顺利复工复产乃至增产提供了有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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