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寧交管大隊“常態化”嚴查酒駕

今年1至3月底,共辦理酒駕64起,醉駕15起

集宁交管大队“常态化”严查酒驾

2020年1至3月底,集寧交管大隊辦案中心共辦理酒駕64餘起,醉駕15起,兩項查處數據均比去年同期要多,為進一步加強辦案效率集寧交管大隊辦案中心重點落實三項工作。

據介紹,今年3月,辦案中心專門分三組成立了酒駕案件辦理專業隊。每次集中行動期間,路勤中隊負責路面查處,在查獲酒駕行為後,第一時間將案件轉至三組專業隊,由專業隊民警負責案件的後續跟進和相關處理。

同時,要求路勤民警快速準確地完成攔截、檢查、測試、取證等環節,確保嫌疑車輛發現得了、控制得住。

此外,從路勤交警日常執勤的情況來看,城郊結合部、農村地區是酒駕高發地區,且晚飯過後酒駕與之前相比有所反彈,在查出的64餘起飲酒駕駛案件中,80%以上發生在晚飯之後。此外,電動車、燃油助力車等摩托車類酒駕問題有增長趨勢。

民警提示:一些駕駛員對酒後駕駛摩托車存在認識上的誤區,以為摩托車,還有助力車、電動車之類的不屬於機動車的範疇,其實不然。在被查到的飲酒駕駛這類車輛的司機中,有相當一部分人認為可以酒後駕駛。根據相關規定,這些車輛均屬於機動車的範圍,所以飲酒後駕駛也是不允許的,被查到也要接受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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