擔心房價跌?銀行早在房貸合同裡準備了救生衣:一堆不起眼的小字

當樓市“穩”字當頭,房價高燒退去,購房者也逐漸趨於理性。在房屋的買賣關係中,購房者深知房貸是一個普通人一生中能從銀行獲取的最大福利,不僅可以用較少的資金擁有整套房屋,在貸款過程中銀行也會格外關心房產的項目,幫你檢查開發商,降低購房風險,所以如今全款買房的人變少了。


擔心房價跌?銀行早在房貸合同裡準備了救生衣:一堆不起眼的小字

央行日前發佈的《中國金融穩定報告(2019)》顯示,2018年個人住房貸款餘額為25.8萬億元,佔住戶部門債務餘額的比例為53.9%,同比增長17.8%。在銀行的所得利潤中,很大一部分來源是個人住房貸款。從另一個角度說,在購房者的收入不足以購買一套房時,由購房者支付首付,銀行在房價上漲過程中幫助購房者實現了財富增值。

擔心房價跌?銀行早在房貸合同裡準備了救生衣:一堆不起眼的小字

有人說,這僅限於房價不斷漲的過程中,一旦房價下跌房屋遭遇貶值,銀行也承擔風險啊,貸款都還不上了銀行不是率先倒閉?如果這樣想,那說明你很傻很天真,無論房價升還是降,從規避風險考慮,銀行都提前準備了“救生衣”。為確保自身安全留了後手,就在按揭貸款合同中,有一行不起眼的小字,購房者一般不會注意到。

在貸款人與銀行簽訂的《銀行房屋按揭貸款合同》中,有這樣一行字:抵押期間由於乙方的過錯或其他原因造成抵押物價值減少,乙方應在三十天內向甲方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其他擔保。很多人在簽字時只顧簽名按手印,很少細讀每一條規定,而這一行小字,就是銀行給自己準備的後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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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俗一點解釋就是:如果房子在貸款期間,由於購房者方的過錯(不包括不可抗力因素導致的合同無法履行),使房屋發生價值減少,比如房價下跌、房屋倒塌等情況,房子本身的價值還不夠銀行的欠款,那麼銀行就有權要求購房者彌補銀行的損失或提供其他抵押物,否則銀行會宣佈貸款提前到期,要求你立即還清房貸本金及利息,還不上就只能按照合同約定將抵押房屋拍賣掉。

舉個案例吧。小A首付三成60萬,貸款140萬,如果房價下跌40%,原來價值200萬的房產現在只值120萬,此時小A只向銀行還了2萬本金,剩餘138萬本金待還。那麼銀行就有權利要求小A補齊這138萬減去120萬,也就是18萬的差額。否則如果還不上錢,房子馬上就會被銀行收回。也就是說,房價下跌的風險,最終還是要購房者來抗,60萬首付和已還貸的本息都沒了,損失不可謂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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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也是在提醒那些習慣高槓杆買房的炒房者,不要認為房價腰斬了自己可以把房子扔給銀行,這一條規定裡已明確告訴你,風險自己承擔。對於普通購房者來說,買房時要量力而行,把控好風險,房貸每月都要一分不少地還,因為斷供損失的不僅是錢,還會影響到個人徵信,一般來說逾期達到3-6次都會引起銀行注意,三次可能申請貸款時會被提高利率,6次房產可能將被凍結,一旦納入徵信黑名單,對日後的生活影響很大。

銀行不希望房價下跌,但即使下跌,他們也提前準備了“救生衣”,其實這行不起眼的字,購房者就算仔細看到了也沒什麼作用,因為該買房還得買,銀行為你貸款已經是提供買房的捷徑了,你需要擔心的是儘量別讓房子貶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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