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時期的“擇校熱”和“搶學區”

對於家中有小孩上學的家長來說,“擇校”是生活中的頭等大事。為了搶佔十分有限的教育資源,學區房、擇校費成為萬眾矚目的焦點。其實早在民國時期,這樣的爭奪就已經開始。

擠名校

擇名校是一種風氣,民國時期也是一樣。隨著新式學堂的興盛,有名氣的新式小學越來越受到家長的歡迎。

在清朝末年,南京的家長一般願意送子女到舊的私塾讀書,而不願讓小孩進新式學堂上學。而到了民國時期,這種情況發生了變化。

1912年南京的小學課程已經非常全面,不少科目都與現在的小學開設的科目接近。當時,初等小學開設修身、國文、算術、手工、圖畫、唱歌、體操、縫紉課程。高等小學開設修身、國文、算術、本國曆史、本國地理、理科、手工、圖畫、唱歌、體操、農業、商業、英語課程。除縫紉為女生學習,英語為男生學習外,其他都是必修課。每週的上課時間,男生30小時,女生30~32小時。

1946年,中央大學師範學院教育系十多名大學畢業生來到珠江路小學執教。當時,這是一所全市享有盛名的學校,每年招新生都比較嚴格。入學年齡控制為七歲,報考的學生都要經過智力測驗,插班生要經過語、算筆試,成績優秀才可以被錄取。

因為想來上學的學生實在太多,學校為了照顧學生入學要求,儘量多收學生。當時,校舍不夠,還設有流動班級,利用上音樂、體育課的空教室上課。

劃學區

現在,小學都是劃分學區的,學生在家附近的學校上學,那麼最早的劃分學區出現在什麼時候呢?

據《南京教育志》記載,清末,南京有小學18所。到民國時期,南京的小學教育,在進行科學研究和改革方面,處於全國領先地位。

1915年,公佈了《國民學校令》,當時已經施行了學區制。在國民學校令的施行細則中,規定區董每年應該調查該區的兒童,到年齡到小學上學的“應即登載學籍簿內。”如果遇到兒童死亡或移居區外,或一年以上居所不明的,就要立即註銷。而且,區立的國民學校校長,要設在學兒童考勤簿。如果有過了入學年齡還沒有上學的兒童,就要將兒童的姓名報告管區。每學年結束,還要將這一年畢業的兒童姓名,呈報給管區的區董。

1927年6月,南京特別市教育局成立後,經市教育局接辦的市立小學共48所。還有一千多所私塾,沒有計算在內。隨即,市教育局將全市學校重新佈局,遷移因校址分佈不均勻的6所學校。有些學校,因為學生太多,適當增加了班級,並將全市劃為東、南、西、北、中5個學區,每區設一所實驗學校,還有一些其他的小學。

調整之後,南京有市立小學33所,其中實驗小學4所,即中區、東區、南區、北區各1所實小。第二年,評事街小學定為西區實小,並將北區的崔八巷小學、漢西門小學和中區的登隆巷小學 、老虎橋小學、船板巷小學劃入西區,加上全巷小學,組成一個新的學區。這時,南京還另有私立小學已立案15所,未立案的32所。 

民國時期的“擇校熱”和“搶學區”

限學齡

現在,學生入學年齡為六週歲,學制六年。和劃學區一樣,這兩項規定也已經有近百年的歷史了。不過當時的義務教育是四年制,遠比不上現在的九年制。  

1912年,當時的教育部公佈《小學校令》。規定“兒童滿六週歲之次日起,至滿十四歲止。凡八年,為學齡期。兒童達年齡後應受初等小學之教育。”1915年公佈的《國民學校令》,規定滿六週歲第二天起至滿十三歲止,共七年為學齡。1933年,當時的教育部公佈《小學規程》,對小學入學及畢業作出具體規定。小學生的入學年齡為六週歲,但有特別情況的,可以緩到九週歲。如果小學各年級有缺額,每學期開學後三個月內,應該隨時招收插班生。小學兒童因為身體和家庭特殊情況,可以轉學或退學 。

學制也經歷了變化。1912年,《小學校令》規定小學分高、初兩等,高等三年,初等四年。1928年,又規定小學修業年限為6年,前四年為初級小學,後兩年為高級小學。南京市小學普遍實行這一學制。不過,1934年,為推行義務教育,簡易小學設立。收6足歲至12歲的學齡兒童,以初級小學為限,修業三年。短期小學收9足歲至12足歲的失學兒童,修業1年或2年。抗戰勝利後,也仍沿用“四二”學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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