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日,平南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开第三十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潘军,副主任吴燕华、刘永德、杨胜中、覃锋出席会议。
会议审议了平南县人大常委会2020年工作要点和安排(草案)。
会议审议了有关人事任免职事项,表决通过了周仕志同志辞去平南县人民政府县长职务的决定及覃干义同志辞去平南县人民法院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的决定。会议决定任命杨大东同志为平南县人民政府副县长,黄艳华同志为平南县人民法院副院长;表决通过了平南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杨大东同志为平南县人民政府代理县长及黄艳华为平南县人民法院代理院长的决定。平南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潘军现场为杨大东、黄艳华颁发了任命证书,杨大东、黄艳华进行宪法宣誓仪式。
平南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王洁红和县监察委、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相关领导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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