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非银行支付机构开展大额交易报告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银发〔2018〕125号),从2019年1月1日起,非银行支付机构也要提交大额交易报告了。
也就是说,2019年1月1日起,通过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机构转账出现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也将受到严查。具体金额是多少呢?
在《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16〕第3号发布)给出了答案:
简单来说,可以归结为以下3种情况:
1.任何账户的现金交易,超过5万;
2.公户转账,超过200万;
3.私户转账超20万(境外)或50万(境内)。
具体政策,请看以下:
一、大额交易会被查
1、当日单笔或者累计交易人民币5万元以上(含5万元)、外币等值1万美元以上(含1万美元)的现金缴存、现金支取、现金结售汇、现钞兑换、现金汇款、现金票据解付及其他形式的现金收支;
2、非自然人客户银行账户与其他的银行账户发生当日单笔或者累计交易人民币200万元以上(含200万元)、外币等值20万美元以上(含20万美元)的款项划转;
3、自然人客户银行账户与其他的银行账户发生当日单笔或者累计交易人民币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外币等值10万美元以上(含10万美元)的境内款项划转;
4、自然人客户银行账户与其他的银行账户发生当日单笔或者累计交易人民币20万元以上(含20万元)、外币等值1万美元以上(含1万美元)的跨境款项划转。
二、可疑交易更会被严查
金融机构发现或者有合理理由怀疑客户、客户的资金或者其他资产、客户的交易或者试图进行的交易与洗钱、恐怖融资等犯罪活动相关的,不论所涉资金金额或者资产价值大小,应当提交可疑交易报告。
有以下情形,得小心了:
1.企业规模小,但常有上千万的流水;
2.有意化整为零,逃避大额支付交易监测;
3.资金转入转出有嫌疑,如分批转入集中转出,或集中转入分批转出;
4.经营范围或经营业务,跟资金流向没关联度;
5.周期性发生大量资金收付与企业性质、业务特点明显不符;
6.公户短期频繁且大额的给个人转账;
7.公户短期经常收到与业务关联不大的个人汇款;
8.相同收付款人之间短期内频繁发生资金收付;
9.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短期内累计100万元以上现金收付;
10.频繁开销户,并在销户前有大量资金活动;
11.闲置很久的账户,突然启用,并且有大量的资金活动;
12与贩毒、走私、恐怖活动严重地区的客户之间的商业往来活动明显增多,短期内频繁发生资金支付;
不过大家放心,会被查办的是偷税漏税的个人和企业,只要自身遵纪守法,不做违法乱纪的事,就不会有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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