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看“通行證”而不測體溫,社區這種設卡能防疫?

今天老杜陪媳婦去社康服務中心複診,由於社康服務中心位於一個城中村社區內,該社區中有多條城市公共道路穿過。由於疫情,在進入該社區時,保安人員要求出示社區“通行證”才能通過(提供行蹤軌跡證明、i深圳的健康申報碼等“通行證”以外的證明均不得進入),如果是要去社康服務中心的,則聯繫社康中心出來領人才能進。

只看“通行證”而不測體溫,社區這種設卡能防疫?

沒有社區“通行證”不許進入社區的告示

本身在疫情期間,臨時佔用城市公共道路儘可能地避免外來人員進入社區,這種非常時期的“管控”措施倒也能理解,畢竟是為了保障大家的安全。但是老杜在和媳婦等待社康服務中心醫生來“領人”的過程中發現,凡是持有“通行證”的人直接是進出自由,連體溫都不用測,而沒有“通行證”的人員無論你提供什麼證明都不許進

這就讓老杜不由的奇怪了,外面的人進入,你卡著要“通行證”也就勉強理解了,但拿著“通行證”的人員進進出出難道就真的是“安全”的嗎?一張“通行證”就能保證沒有被沾染疫病病毒嗎?

如上視頻,老杜在等待期間看到的都只是設卡點檢查通行證,根本不測量體溫!

依據 《傳染病防治法》、《突發事件應對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等規定,在必要時政府部門採取特定應急防控措施封閉可能造成傳染病擴散的場所是允許的。社區本身是無權封路設卡的,社區封路設卡應當經過政府相關部門的批准,尤其是這條路還通往社康服務中心等公共醫療機構,更應經過政府相關部門批准後才能設卡封路。如果未經過批准就擅自採取設卡、堵截、堵路、斷路,這樣一些妨害交通的措施,那是違法行為。但在該設卡點的公示內容中,老杜並未找到其封路的合法依據。

同時,老杜還注意到,很多剛從外地歸來租住在這裡的來深務工人員闖過了“五關六將”回到深圳,結果因為沒有“通行證”被卡在社區門口不能進家門。即使他們拿著行蹤軌跡證明及家鄉的證明,也還要堆積在這裡等著房東“認領”。這樣把人聚在一起等待“認領”顯然也是不符合“抗疫”要求,反而會更容易造成人員聚集傳染,給人們帶來更大的危險。

老杜認為,這種流於形式、只會給人們的生活帶來不便的設卡點,除了造成新的矛盾外,並沒有防疫的作用,在其未造成進一步損害前,政府部門應當整治並儘快撤換掉;同時呼籲,對於依法依規設立的檢查點,應當將政府審批的批文公示證明其設卡的合法性,這才能彰顯依法治國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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