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爭議問題。

請問,勞動合同爭議仲裁結果中,對方對辦理檔案等事宜沒有異議(辦理檔案等勞動局本來是可以管的,可是勞動局說是管不了),我能否申請法院強制執行,對有爭議的部分對方等法院判決。這樣分階段處理問題是否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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