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石县人民检察院扎实开展河湖“清四乱”专项检察行动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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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山西视察时关于“扎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指示精神,促进打赢河湖“清四乱”百日攻坚战。2019年上半年,灵石县人民检察院以“河长制”司法介入机制为抓手,在县河长制办公室设立了检察工作联络室,明确专人负责,成立了专门办案组,针对辖区内河道存在的“四乱”问题进行了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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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院先后用为期一周的时间地毯式摸排,重点对河道两侧是否存在乱占、乱采、乱堆、乱建、乱排等问题进行排查,共排查出五个乡镇所辖四条河道内不同程度存在弃置垃圾污染环境、生活污水直排的情形。针对问题,该院向相关部门适时通报。专项活动中,共摸排线索18件,及时启动诉前程序,确保活动取得实效。相关单位高度重视,当场研究部署,制定了整改方案。目前,共清理河道垃圾960余方,针对生活污水直排,各乡镇将加快管网建设,完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确保辖区内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后达标排放。

强化河湖管理、保护河湖生态是全面加强河流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举措,是检察机关贯彻双赢、多赢、共赢监督理念采取的行动。下一步,该院将继续按照活动要求,扎实推进河湖“清四乱”工作,加快实现青山绿水的治理目标,还人民“水清、河畅、岸绿、景美”的生态环境。

灵石县人民检察院扎实开展河湖“清四乱”专项检察行动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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