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2 灵石县公安局副局长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被公开曝光

山西省纪委监委网站10月21日发布《省纪委监委公开曝光5起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其中1起涉及我市灵石县公安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张旭涛有案不立、收受财物等问题。具体如下。

晋中市灵石县公安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张旭涛有案不立、收受财物等问题。张旭涛在任灵石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副大队长、大队长期间,违规调解处理刑事案件,有意搁置,有案不立,徇私枉法,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利用职务便利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134.16万元,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消费卡、礼金、礼品等共计3.35万元。2019年6月,张旭涛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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