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省放权了!369项县级权限可赋予乡镇街道

江苏省委编办、省司法厅、省政务办印发《赋予乡镇(街道)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指导目录》。这是今年1月全省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之后,江苏落实中央要求、响应基层呼声放出的一个“大招”。此举意味着,江苏机构改革“后半篇文章”正在扎实推进。

全省推广“审批服务综合执法一体化平台”

369项县级权限可赋予乡镇街道

目录包含369项县级权限,其中46项为行政许可及公共服务类,323项为行政处罚类。各县(市、区)将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乡镇(街道)的实际承接能力,参照目录,按照“成熟一批、赋予一批”的原则,给乡镇(街道)赋权。

涉及危化品管理、安全生产以及燃气管理等方面的权力,需下放的,应当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职责划转后,原权力行使机构应当继续加强行业监管。各地如需赋予乡镇(街道)目录以外的权限,按有关法定程序办理。

各县(市、区)为乡镇(街道)赋权,要严格履行报批手续。目录中的行政处罚类事项,需按照《行政处罚法》相关规定,以设区市为单位,依法定程序集中报省政府同意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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