欺凌少年的法律責任---刑事責任?行政責任?民事責任?父母有無被公安訓誡可能?
一段視頻觸目驚心,一少年被人欺凌,鼻子被打出血,還被虐待、侮辱,要求作出V手勢……….。
欺凌之人也似乎是少年,本次事件相關法律責任如何?
刑事責任有無。故意傷害罪、尋釁滋事罪要求刑事責任年齡必須年滿16週歲,也就說未滿16週歲不構成犯罪。
治安處罰。故意毆打他人、侵犯人身權利是治安處罰法要追責行為之一,但是未滿14週歲的違反治安管理的,不予處罰,14至18週歲的,從輕、減輕處罰。
同時又規定14至16週歲不能執行行政拘留,14至16 週歲首次違反治安管理的也不能拘留。
可見治安處罰在本次事件中如果是14至16週歲的,最多是給予“警告”處罰,並要求家長給與管束。
民事侵權責任。這肯定是有的。欺凌人的父母作為監護人要賠償受傷少年的醫療費用等
父母、學校的責任。父母滿足一定條件可以被訓誡。
針對未成年人保護法制是健全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規定了對未成年人的保護。要求父母、學校平時應多教育未成年人守法教育,如果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不履行監護職責,放任未成年人有本法規定的不良行為或者嚴重不良行為的,由公安機關對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予以訓誡,責令其嚴加管教。
另外提醒:未年人隱私需要加強保護,不要在微信群內公開欺凌者或被欺凌者清晰照片視頻,否則也是侵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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