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車未醒酒,誤事又誤己

駕車未醒酒,誤事又誤己

駕車未醒酒,誤事又誤己

駕車未醒酒,誤事又誤己

2019年6月24日早高峰期間,高新園區交警大隊4名民警,在數碼路與軟件園路路口疏導交通並對過往違法車輛開展整治行動。

早上7點30分左右,一輛遼b號牌的銀灰色捷達王駛入民警的視線,該車車牌老舊,並且全車無任何檢驗標誌。引起了民警的注意,民警隨即對該車進行檢查。查驗車輛時,發現該駕駛員臉色潮紅,眼神躲閃,並且說話時伴有酒味散出,初步懷疑駕駛員有酒駕嫌疑,在進一步對其進行呼吸式酒精檢測時,該駕駛員拒不配合民警工作,多次阻撓,甚至用舌頭堵住酒精測試儀吹氣口。通過民警多次警告和耐心勸誡後,該駕駛員才配合測試。經呼吸式酒精測試儀檢測,駕駛員王某血液中酒精含量為63mg/100ml,屬於飲酒後駕駛機動車。據王某交代,他是園區某社區醫院的出診車駕駛員,在23日中午跟朋友一起聚會喝酒,一直持續到晚上8點左右。由於今早有醫生要外出會診,他認為已恢復正常狀態,便開車從辛寨子去往單位上班。被查處後,駕駛員對自己的行為感到萬分後悔。

根據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王某因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將面臨駕駛證記12分,暫扣6個月,罰款1500元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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