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帝也貪財,喜歡鋪張還出荒唐國策,賣官斂財導致民怨

在歷史上有各種奇葩的皇帝,他們都有奇怪的愛好,其中明代的萬曆皇帝因愛錢而出名,他平生最大也是唯一的樂趣就是收集金銀寶藏,他希望掌握全天下的財富。當然,除了積聚錢財,他也花了很多錢。舉個例子,當他為太子舉行婚禮儀式時,他一次從財政戶部取了942.2萬兩,加上超過270萬兩的衣服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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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萬曆 )

有一次,這位明神宗在珠寶上花了2400萬兩,這真是太神奇了。收集金銀和異國情調的珠寶似乎是萬曆皇帝的特殊愛好。萬曆皇帝是天子,在那個時代,整個天下都是他的,天下的財富沒有不在他的掌控之中的。但萬曆皇帝似乎並不這麼認為。他不用真錢填補他的私人財庫就不放心,只有這樣他才覺得財產都是他的。

為了致富,他盡一切努力想出許多荒謬的政策。例如,他經常找各種藉口命令政府部門及部門官員向他表示敬意。他的妃子生下了一個女兒,光祠寺不得不為他提供12萬銀作為慶祝活動。當公主結婚時,他會要求數十萬銀作為她的嫁妝,如果太子結婚,他會要求提供更多。他還大力提倡官員們向他進奉,並通過進奉金額的大小來斷定他們的忠誠,誰給了的錢多,誰就被重用。因此,官員和太監都會使用進奉的方法來取悅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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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犯皇帝的官員會被剝奪工資,因為這樣他節省了大量資金。當然,這隻適用於犯下輕微罪行的官員。如果犯罪和懲罰嚴重的話,就會進行抄家。最初,所有朝代都存在執行抄家這種處罰,但不同之處在於,封建王朝通過抄家獲得的財產必須被沒收為國有,但他卻把財產都歸了自己所有。

這個招數首先被用來曾竭盡全力協助內閣的張居正和內監馮保。在張居正去世後,有人對張居正進行了彈劾,萬曆皇帝藉此機會命令對張居正和阿布納的家進行抄家,從中獲得了大量的財富。從那時起,抄家的勢頭無法抑制。他曾私下告訴周圍的太監,這種方式獲得金錢比從收稅獲得容易。然而,他並非完全不妥協的。官員犯了罪,如果他們自願向他提供資金,他會“寬宏大量”。但如果有人不交錢,就不要責怪他的粗魯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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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居正)

有一個名叫張鯨的太監犯了欺騙君主的大罪並依法應該被處罰,但由於他聰明,他及時向萬曆贈送了大量的金銀寶物,使得這個罪行變成了小事。並且他非但沒有被定罪,還被提拔了。當時,一些朝臣直接向皇帝進諫了這件事,說他接受了他的大臣的賄賂,損毀了天子的尊嚴,這樣做是不恰當的。他非常生氣,立即懲罰了這位官員。他後來把省錢大法發展到了極致。到萬曆時期結束時,全國三分之二的縣和鄉都空置了。有些官員老了、死了或被解僱了,然後這個人的職位就空缺,不再派新官上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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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政府的六部委實際上是國家最高行政機關,但到了後來,其實只有三部委有尚書主事,並且那時還只有一個人在一段時間內擔任國家最高決策機關的官員。皇帝拒絕派遣新官員到這些空缺職位,這就可以節省更多的錢。但是這種做法使該國官員人數減少了一半以上,以致於幾乎使整個國家的機構都陷入了癱瘓的狀態。這是就是他所執行的所謂的“節流”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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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萬曆還大肆搜尋百姓的錢財來豐富自己的財產。他讓一些太監作為“礦監”去幫他奪取百姓的錢。他們名義上是在增加採礦稅,但實際上他們根本就不去勘探和採礦。而當採礦人員面臨災難時,他們只會敲詐這些人的金銀來填滿自己的私囊。如果百姓不給錢的話,他們就會迫使他們拆除房屋,或是搶劫他們的財產,甚至還會侮辱婦女和謀殺百姓。因為這些舉措,百姓的日子過得很艱難,可以說他們有很長一段時間都沒有安生的日子可以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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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礦監假借探礦,挖掘墳墓和收集隨葬品。這是一場明顯的腐敗,不僅僅是強盜行為。那時,有一位名叫陳奉的礦主,他是礦監中中最臭名昭著的。他經常前往荊州和興國,藉口毆打官員和搶劫行人,引起公眾憤慨。有一次,他被成千上萬的人圍住,並被大家一同責罵,他只能逃回荊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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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回去後,他上書向皇帝誣告當地百姓煽動叛亂時。皇帝立即派人調查處理。後來,礦監遍佈山西等各地,全國的百姓深受其害。後來,萬曆皇帝生病,以為自己會死。他想在他去世後留下良好的聲譽,這時才頒佈了一項法令並停止了礦監。但是,往日的腐敗之舉已經腐蝕了國本,大明走向了搖搖欲墜的深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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