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出售合同”模板來了,想要賣房子的朋友提前瞭解,有備無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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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出售合同

出賣人(甲方):

身份證號碼:

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

聯繫電話:

委託銷售經紀機構:

法定代表人:

業務代理人:

代辦人身份證號/執業證號:

郵政編碼:

聯繫電話:

通訊地址:

證件類型及編碼:

買受人(乙方):

身份證號碼:

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

聯繫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方所購住房業已具備上市出售條件。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購買甲方出售的住房事宜,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甲方同意將坐落在 區(市) 單元 戶的住房(房屋所有權證號: 土地使用權證號: );房屋結構為: ,於 月竣工,建築面積共 平方米出售給乙方。乙方對甲方所出售的房屋已充分了解,願意購買上述房屋。該房產建築面積的計算以土地房屋權屬證書記載為準。

第二條 甲、乙雙方同意,上述房屋的成交價為人民幣(大寫) 元。本合同簽訂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幣(大寫)

元作為購房定金,定金的性質和罰則按照《合同法》相關規定執行。

第三條 甲、乙雙方同意,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內,將上述房屋價款分次付給甲方,購房定金將在最後一次付款時衝抵房價。具體付款日期、金額和方式由雙方約定。

第四條 甲方應於接收到第 期購房款後將房屋交付給乙方。

第五條 甲、乙雙方同意,在房屋實際交付之日前,根據有關規定應交付的與房屋有關的費用(包括水、電、煤氣、供暖等)由甲方負責繳付;若甲方未按約定繳付所產生的後果由甲方負責,與乙方無關。

該房屋應由個人繳付的共有部位和共用設施維修費用由甲方負責向原公房出售單位或物業管理單位結算。

第六條 雙方一致同意,房屋所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及共用部位維修基金本息隨本買賣合同之主物一併轉移給乙方。買方與毗鄰房產共同享有使用住房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如走廊、梯級、通道、供電、供水、排水、共用天線等系統)。

第七條 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若發生與甲方有關的產權糾紛或債權債務等,由甲方負責清理,並承擔民事責任,由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乙方取得合同標的房屋登記過戶前,甲方不得以該房屋另行轉讓或設定財產抵押,甲方因涉及司法強制執行,標的房產被查封、凍結、拍賣的,乙方依據本合同和相應付款憑證,自取得交付之日起,依據國家相關法律規定,取得物權期待權,甲方應予積極配合。

第八條 本合同簽訂後,甲乙雙方應忠實履行合同義務,遵守相關國家法律和法規規定。違反合同約定的一方,應當依據本合同及相關規定,承擔包括但不限於繼續履行或解除合同、定金罰則、違約金責任、賠償損失等相關違約責任。

乙方不能按期向甲方付清購房價款或甲方不能按期向乙方交付房屋,每逾期一日,由違約一方向對方支付購房價款萬分之 的違約金。任何一方逾期 日以上未履約的,視為悔約,違約方應按本條第一款的規定承擔責任,但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九條 甲、乙雙方在辦理上述房屋買賣交易過戶手續時所需交納的稅費,由甲乙雙方按本地房產管理部門的規定承擔。

第十條 雙方如在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只能選擇一種):

(1)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該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就本合同未盡事宜訂立的補充條款,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條 特別約定

1、買方取得該房產後,自行管理和維修、養護,保證房屋安全使用。

2、買方使用該產業時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遵守社會公德和維護公共利益。

3、買方取得該房產後,不得擅自改變住房的使用功能和房屋建設結構,不得拆改上下水管道、供電設備、公共電視天線、通信和煤氣等管線;不得更改建築物外觀藝術造型,嚴禁在房頂、陽臺及公共地上搭建。買方若有違反本條規定,賣方有權責令其恢復原狀、補償由此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或承擔法律責任。

第十三條 其他事項

第十四條 本合同及其補充條款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本合同連同附件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房產交易管理部門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在雙方各自持有的協議存在不一致時,以房屋產權部門保留的協議為準。

(以下無正文,為合同簽署頁)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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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簽訂日期:

簽訂日期:

簽訂地點:

簽訂地點:

附件1:不得拆除的裝修和附屬設施項目內容

附件2:房屋平面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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