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2020年山西省職業資格統一鑑定有關事項的公告

根據國家職業資格目錄,結合我省實際情況,2020年我省職業資格統一鑑定開展的職業有企業人力資源管理師、勞動關係協調員。

由於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我省將在2020年3月下旬開始組織職業資格統一鑑定網上報名工作,考試時間將根據國家及我省疫情防控要求,另行通知,請大家及時關注網站信息或微信公眾號。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名時間、方式及注意事項

1、報名時間

(1)上半年報名時間安排:

網上報名時間:3月20日至4月20日

複核申報資格時間:3月23日至4月22日

交費時間:3月23日至4月26日

准考證打印時間:另行通知

遞交論文截止時間:另行通知

考試時間:另行通知

(2)下半年報名時間安排另行通知。

時間安排、考核方案、申報條件見附件1、附件2、附件3。

2、網上報名及注意事項

(1)考生登錄山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門戶網站(http://www.sx.hrss.gov.cn),在網站首頁點擊“職業技能鑑定中心”專欄進入 “山西省職業技能鑑定中心”後,登錄“山西省國家職業資格統一鑑定網報系統”。

(2)參加補考的考生登錄網報系統後,系統自動識別考生的個人信息。請考生核對個人信息無誤後,選擇職業、級別、相對應的申報條件。網報信息一旦通過審核不得修改。

(3)參加正考的考生須準確填寫姓名、身份證號、出生日期、性別、工齡、所在單位、聯繫方式(手機)、考生來源、文化程度、鑑定分類、職業級別、原證書取得時間、原證書編號、符合申報的條件等報名信息,同時上傳近期紅底免冠電子相片,要求相片清晰無汙點,大小不超過20K,該電子相片作為準考證、證書的身份識別。網報信息一旦上報不得修改。

上傳申報條件相對應的資料圖片,圖片要清晰,包含:

①、學歷證明包括學歷證書及學信網《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或《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註冊備案表》(均需帶有在線驗證編號的頁面,樣本見附件4)、國外留學生要上傳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上傳的在線驗證編號必須清晰可查);

②工齡證明或個人工作情況承諾書(帶有工齡年限和從事本職業工作字樣);

③職業資格證書或技能等級證書(根據選擇的申報條件上傳相對應級別的證書);

(4)報名時需勾選證書是否郵寄和自取。如需郵寄,請填寫準確詳細的郵寄地址和有效的手機號碼。

三、綜合評審說明和論文要求

(一)職業資格二級以上需進行綜合評審。綜合評審由論文撰寫和口頭答辯組成。其中論文撰寫分值40分,口頭答辯分值60分,綜合評審合計100分,60分及以上為合格。參加綜合評審的考生須於規定時間提交論文,逾期不予受理。省中心根據答辯人數和評審要求,從鑑定專家委員會中抽選專家組成綜合評審組,在規定時間統一進行答辯。

(二)論文提交方式

1.考生收到准考證打印通知後將論文發至郵箱[email protected],文件命名“准考證號+姓名+答辯時間+職業級別”。論文提交封面及論文撰寫格式統一採用省中心指定格式(見附件5,6)。

2.遞交論文截止時間:另行通知。逾期不交者,按缺考計。

(三)論文撰寫要求

1.論文采取考生自選題方式。選題應根據國家職業標準要求,參考培訓教程,同時結合考生所在單位或有關行業實際工作的情況自行擬定。

2.論文撰寫要求必須由考生獨立完成,不得侵權、抄襲,否則答辯成績無效。如無特殊說明,論文字數原則上職業資格二級不少於3000字,職業資格一級不少於5000字。

3.論文所需數據、參考書等資料一律自行準備,論文中引用部分須註明出處。

四、其它事項

(一)省中心根據《山西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山西省財政廳重新核發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行政事業性收費標準及有關問題的通知》(晉發改價格發﹝2016)467號),嚴格按照收費標準(《山西省職業技能鑑定中心收費標準》)向考生收取鑑定費。

關於2020年山西省職業資格統一鑑定有關事項的公告

(二)當次考試缺考者,由於鑑定考務組織等原因,省中心不予退還鑑定費。

(三)單科考試成績合格者,成績保留期為一年,在成績保留期內,考生可參加一次補考。

(四)省中心公佈成績後,向考生通報鑑定結果。有關通知請及時關注山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門戶網站(http://www.sx.hrss.gov.cn)中的“職業技能鑑定中心”板塊或“山西省職業技能鑑定中心”微信公眾號。

對成績有異議的考生(不含綜合評審),填寫《山西省國家職業資格統一鑑定成績複核申請表》(見附件7),於成績公佈後十個工作日內報省中心複核,省中心將複核結果及時反饋有關考生。

(五)為做好統一鑑定工作,及時解決考生諮詢和現場發現的問題,省中心設立監督舉報電話和考試當日值班電話,受理相關事宜(監督舉報電話、考試值班電話:0351-4728909)。

附件:

1.2020年統一鑑定時間安排

2. 2020年統一鑑定考核方案

3.職業資格統一鑑定申報條件表

4.《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註冊備案表》樣本

5.論文提交封面格式

6.論文撰寫格式

7.《職業資格統一鑑定成績複核申請表》

山西省職業技能鑑定中心

2020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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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明:圖文來自山西省職業技能鑑定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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