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給店鋪刷單為由詐騙50000元


以給店鋪刷單為由詐騙50000元

2020年2月11日,羅莊公安分局接到孟先生報警稱,他在網絡上被他人以給店鋪刷單為由詐騙了50000塊錢。

接到報警後,偵查人員立即展開了工作,通過受害人提供的嫌疑人信息展開偵查,積極研判,多渠道分析,在市局反詐中心及網安大隊的大力支持下最終鎖定犯罪嫌疑人吳某義。

反電詐專業隊迅速出發,奔赴聊城組織抓捕,成功將犯罪嫌疑人吳某義抓獲,並追回違法所得120000元整。

到案後,犯罪嫌疑人吳某義對犯罪事實供認不諱,其以為店鋪刷單為由實施詐騙,並引導受害人通過銀行卡轉賬至向其提前準備好的銀行賬戶中。在偵查人員進一步審訊中,犯罪嫌疑人吳某義又供述兩起詐騙事實,在2020年2月份以為店鋪刷單詐騙為由詐騙他人70000元,案件正在進一步偵查中。

目前,犯罪嫌疑人吳某義已被羅莊警方採取刑事強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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