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發佈“七個一律”!從嚴打擊涉疫情犯罪!

近期,新冠肺炎疫情在全球擴散蔓延,入境人員不斷增多,嚴防境外疫情輸入,成為當前我省疫情防控工作的重中之重。


山西發佈“七個一律”!從嚴打擊涉疫情犯罪!

日前,山西省公安廳發佈“七個一律”公告,將依法從嚴從重打擊處理疫情防控期間違法犯罪行為。

公安機關鄭重公告

凡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不論什麼人、什麼身份,都必須遵守我國法律法規和疫情防控有關規定;對於入境返晉人員隱瞞疫情,導致傳播擴散等違法犯罪行為,公安機關將按照“七個一律”公告要求,堅決打擊各類涉疫情違法犯罪。

一、新冠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觸者及從疫情重點地區來晉人員,要主動向社區(街道)衛健部門報告個人情況,嚴格落實隔離醫治措施,隔離醫治期間不得逃匿躲避、拒絕接受治療,構成違法犯罪的,一律依法嚴肅查處,追究其法律責任。

二、明知已感染或可能感染新冠病毒,故意進入公共場所或隱瞞情況與他人密切接觸,構成違法犯罪的,一律依法嚴肅查處,追究其法律責任。

三、拒不配合疫情防控檢查,甚至傷害、威脅、侮辱、襲擊疫情防控人員、醫療救護人員、人民警察以及“醫鬧”等擾亂醫療秩序行為構成違法犯罪的,一律依法嚴肅查處,追究其法律責任。

四、惡意編造、傳播涉疫情虛假信息、網上造謠等滋事行為,構成違法犯罪的,一律依法嚴肅查處,追究其法律責任。

五、對利用疫情哄抬物價、囤積居奇、趁火打劫等擾亂市場秩序,和製售假劣藥品、醫療器械、醫用衛生材料等違法犯罪行為,一律依法嚴肅查處,追究其法律責任。

六、對違反《山西省人民政府關於加強野生動物及其製品管控的通告》,獵捕、殺害野生動物或者收購、運輸、出售野生動物及其製品的,一律依法嚴肅查處,追究其法律責任。

七、對違反疫情交通管理規定不聽勸阻,強行通行或在道路上採取挖掘、堆放泥石等行為阻礙交通的,一律依法嚴肅查處,追究其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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