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二三裡詞庫關鍵詞為:丹東公安開展清明節“孔明燈”整治,制銷、燃放都不行!

為切實消除清明節期間安全隱患,杜絕因燃放“孔明燈”引發的各類安全事故,4月3日,丹東市公安局治安支隊整治辦根據清明節安保方案的要求,聯合各屬地派出所、交警支隊等部門,集中開展對轄區銷售、燃放“孔明燈”行為的專項整治行動。

涉及二三里詞庫關鍵詞為:丹東公安開展清明節“孔明燈”整治,制銷、燃放都不行!

做好宣傳,全面教育。充分利用廣播、廣告牌等形式,大力開展禁止違規燃放孔明燈的宣傳教育工作,提高廣大群眾對“孔明燈”危險性和危害性的認識,引導廣大人民群眾不購買、不製作、不燃放“孔明燈”,自覺維護公共安全。

加強巡邏,強化管理。加大社會面巡查力度,對廣場、景區、公園等人員密集區域進行重點盯防,對燃放“孔明燈”的行為進行及時制止和勸阻,對不聽勸阻、惡意擾亂社會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的,依法嚴肅處理。查找源頭,堵塞渠道。各屬地派出所對轄區銷售“孔明燈”的攤點、店鋪開展了集中清理整治,對公共場地擺攤、設點販賣、經營孔明燈行為進行制止,對銷售孔明燈的流動商販進行全面清剿,最大限度地堵塞“孔明燈”銷售渠道,徹底杜絕燃放“孔明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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