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法學習第一課:
勞動合同法第二條 (被26973篇案例引用)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個體經濟組織、民辦非企業單位等組織(以下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適用本法。 (被7198篇案例引用)
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與其建立勞動關係的勞動者,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依照本法執行。 (被259篇案例引用)
解讀:各位HR,這條說明勞動者只能與法人或者組織單位產生勞動關係。人和人之間是不能產生勞動關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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