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的勞動法、勞動合同法,是偏向勞動者多還是企業多?
真職職友:劉治榮
從條文上看,肯定上傾向於勞動者。在中國的普世法系裡面,基本上是相對於偏向弱勢群體要多一點點。在工作這方面,勞務關係這裡面是偏向於勞動者居多的。
勞動合同法的第一條 立法宗旨就是這樣說的:
"為了完善勞動合同制度,明確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構建和發展和諧穩定的勞動關係,制定本法。"注意,是“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而不是“保護雙方的權益”。
我自己的觀察,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
第一,對勞動者基本權益進行了明確的規定,比如勞動合同、保險、加班等等,企業規定與此相悖的屬於無效,這些要求是無需協商的。
第二,在發生糾紛時企業方承擔舉證責任 ,這個非常重要,企業方無法提供證據則承擔不利結果。
所以,從條文上看肯定上傾向勞動者的,但是實際上勞動合同法拿出來用主要是在有糾紛且經官的情況下,平常勞動者可磋商的力度以及磋商的能力都有一定的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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