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天國興亡,如何客觀評價洪秀全的是非功過?

對洪秀全的研究,重點在於他後來的所作所為,他與太平天國這一件大事的關係。眾所周知,他是太平天國的領袖;也都知道,他既是太平天國的開國之君,又是亡國之君。這其中值得認真探討。主要探討洪秀全是不是真有開國的功勞,又是不是應該負亡國的責任?

我們不妨先來看看洪秀全是不是應負亡國之責。對這方面的探討比較容易,因為沒有什麼爭論。天京內訌以後,洪秀全宣佈“主是朕做,軍師亦是朕做”,一時興致很高。但是隨即手忙腳亂,因為軍政大權過去都由楊秀清掌管,他想找人幫忙,又不敢重用外姓,只好提拔親貴——洪仁發、洪仁達,寵信佞臣——蒙得恩等人,把國事搞得一塌糊塗。


太平天國興亡,如何客觀評價洪秀全的是非功過?


以後他的堂弟洪仁玕前來投奔,帶來了一份興國大計——《資政新篇》,他十分高興,立刻重用,封為精忠軍師。但在討論國家大事之時,他不肯放棄半點封建特權,無法接受推行新政的建議,不久,洪仁玕即遭冷落。陳玉成、李秀成等將領在外苦戰,力撐危局,卻得不到他的理解與支持,動輒大罵,懲罰,使人心灰意冷。

南京被圍,形勢危急,他還縱容洪仁發洪仁達貪汙勒索,壟斷糧食,發國難財。到了事無可為之時,李秀成勸他“讓城別走”,他大發脾氣,說什麼“朕之天兵多於水,朕之江山爾不扶,有人扶”等等。洪秀全這些倒行逆施,斑斑可考。


至於他是不是開國之君?請看《李秀成自述》:


“南王馮雲山在家讀書,其人才幹明白,前六人之中。謀立創國者出南王之謀。前做事者皆南王也。”


當時太平軍全軍上下都知道,開國英雄是馮雲山。沒有馮雲山的鼓勵,洪秀全不會到艱苦的粵北和廣西去;當洪秀全失掉信心退回廣東之時,馮雲山卻獨自到紫荊山去開創根據地。根據地已經有了規模,洪秀全還一無所知。


馮雲山在紫荊山區的活動,是以傳教的形式進行的;當時小地主王作新向桂平縣告發,說他們圖謀不軌,桂平縣抓了馮雲山等人。馮辯稱是在傳教,始得脫險。因為鴉片戰爭以後,英國人爭到了傳教的特權。他們以傳教為掩護才能立足。馮雲山把遠在廣州曾經在教會工作的洪秀全推為教主,對於群眾,更增加上帝教的神秘性;對於官府,也可以引廣東的教會為後臺,以策安全。

太平天國興亡,如何客觀評價洪秀全的是非功過?

馮雲山出於策略上的考慮,推洪秀全為教主,是完全正確的。因此,洪秀全這個領袖,只起偶像作用,並不需要他真正領導。金田起義以前,洪秀全深藏不露,不與群眾見面,當時領導班子的位次是:洪秀全稱天上的基督為長兄,他自己是上帝次子,一把手;馮雲山是上帝第三子,第二把手;楊秀清是上帝第四子,三把手;以下類推。


從金田起義到永安建國,中間經過八個月的苦戰,領導班子的情況有了變化。由於戰爭頻繁,軍事第一,能夠掌握群眾的本地實力派楊秀清,蕭朝貴地位上升,來自廣東的洪秀全,馮雲山地位下降。為了確保洪秀全的教主地位,馮雲山作了讓步,退居四把手,而讓楊、蕭上升為二、三把手,並由楊總攬軍政大權。


太平軍入南京,洪秀全一頭鑽進深宮,安享富貴,不坐朝,不見人,連一個國君的基本動作也不做。因此,清方情報專書《賊情彙纂》中說:洪秀全實無其人,喜慶節日大殿上所坐的只是一個木偶。


在馮雲山支撐大局的時代,洪秀全是偶像。到了楊秀清掌握大權的時代,洪秀全更下降成為木偶。飛揚跋扈的楊秀清看透了洪秀全的無能,只把洪秀全作為一個木偶,一個道具對待,絲毫不加尊重,甚至假借天父下凡的名義指責洪秀全的短處,要打屁股,經百官求告,始予“赦免”。洪對楊積怨已深,又不甘心長期充當木偶,所以在1856年夏,暗中聯絡了一批對楊不滿的人,採取突然襲擊的手段,殺了楊的全家,並且株連二萬餘人,殺得全城天昏地暗。


今人一再把洪秀全奉為農民起義的領袖,奉為中國歷史上規模最大的一次農民起義的領袖。那麼,就請看看洪秀全自己是如何看待農民起義的。1844-1845年,馮雲山正在努力開闢農民起義的根據地,洪秀全則在廣東老家教書,寫作詩文。其中有一篇《百正歌》,勸人崇正辟邪,去惡從善:歌中直指黃巢、李闖等人為邪惡。

太平天國興亡,如何客觀評價洪秀全的是非功過?

洪秀全的私生活也頗有可議之處。如果是匹夫匹婦,私生活是小節,無關大局。但是洪秀全的私生活卻嚴重影響了太平天國的大局,不可不問。作為封建帝王,多妻縱慾,廣置嬪妃,這本不足為奇。但是洪秀全與別人不同之處,一是在起義之初腳跟還未站穩的時候拖帶一大批女人,二是他的虐待嬪妃到了傷天害理滅絕人性的程度。請看太平天國“旨準頒行”的正式官書《天父詩》一百一十六:


“天兄耶穌在石頭腳下凡聖旨:天史曰:咐多小嬸有半點嫌棄怠慢我胞弟,雲中雪飛。”其中所說天兄下凡的時間為金田起義之後的16天,地點為距金田十多里的石頭腳,下凡借蕭朝貴之口說的話是:咐多(這麼多)小嬸(指洪秀全的一群妻子)有半點嫌棄怠慢我胞弟(指洪秀全),雲中雪(刀的隱晤)飛(刀要飛,即指要殺人)。


天京宮廷生活中,洪秀全把嬪妃當成一群牲口,功輒打、殺,宮廷生活是一片肅殺之象。請看一看太平天國“旨準頒行”的官書《天父詩》十七、十八中所載對后妃的管教規定:“服事不虔誠,一該打;硬頸不聽教,二該打;起眼看丈夫,三該打;問王不虔誠,四該打;躁氣不純淨,五該打;講話極大聲,六該打;有喙不應聲,七該打;面情不歡喜,八該打;眼左望右望,九該打;講話不悠然,十該打。”


洪秀全對后妃虐待不僅是打,是殺,而且使用各種酷刑來慢慢消遣。《太平天國大辭典》“煲糯米”條中說,天王用來懲處嬪妃的酷刑包括“一說系用硫磺火點天燈,即《御製千字詔》:‘淫亂穢褻,硫磺燒爾’,《天父詩四百九十》:‘曬突烏騷身腥臭,喙餓臭化燒硫磺’。一說是將受刑者綁跪大鍋水中,慢火煨水升溫。至臀股煮爛而死。”

在十多年中間,洪秀全通過一些佞臣,把一批批天真的少女從她們父母手中奪來,關進天王府的深宮以供淫樂,她們有時犯了雞毛蒜皮的小事,或者只是因為洪秀全心情不好,看不順眼,就可能被打,被殺(比較幸運,死得痛快),遭受酷刑,被慢慢地燒死,燒得烏焦巴弓;被慢慢地煮死,煮得肉盡剩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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