洨濱先生蔡靉年譜

洨濱先生蔡靉年譜

明弘治九年(1496年)丙辰 1歲

蔡靉出生於寧晉縣百尺溝(今百尺口)村,父親蔡正,字克端,別號養拙,母親康氏,趙州寧晉人。弟兄三人,兄蔡霑,弟蔡鰎。

明弘治十七年(1504年)甲子 9歲

蔡靉少有才名,九歲能文,從山東莘縣李教授講經史。(民國《寧晉縣誌•名賢志卷之四•鄉賢》,蘇毓琦等修,張震科纂)

明正德五年(1510年)庚午 15歲

蔡靉之父蔡正卒。父親病重期間曾給蔡靉兄弟寫下榜書大字:“修身成德,忠君信友”。臨終時又把蔡靉叫到跟前,在病榻上囑託蔡靉:“後人之事,惟爾是望。”

蔡靉夙夜惴惴,懼負爾祖之命。承母教,殫力為學,志期大成。邑中乏書籍,公出貲買置。

張璿被罷官回晉州。蔡靉到晉州向張璿學習,“從晉州張恆山先生學,先生器之。”蔡靉《三先生祠堂記》:“先生師道嚴肅,動有準繩。恆以性命彝倫為教。嘗曰:今日閒居講論,他日見諸行事,期無相負。故士之出其門者,多尚名檢。”

正德十四年(1519年) 己卯 24歲

蔡靉第一次去順天府參加鄉試。

嘉靖七年(1528年)戊子 33歲

蔡靉去順天府參加鄉試,考中舉人。(《嘉靖七年順天府鄉試錄》一卷,明嘉靖間刻本。)

嘉靖八年(1529年) 己丑 34歲

蔡靉參加己丑科殿試,獲三甲第六十五名,總第一百六十三名,賜同進士出身。天一閣藏,《嘉靖八年進士登科錄》《明清歷科進士題名碑錄》(全4冊,臺北華文書局,1969年版)在嘉靖己丑科羅洪先榜有“蔡靉”的名字,並在名下以小字說明其為“直隸真定府趙州寧晉縣民籍”。

朝廷在寧晉鼓樓南街為蔡靉詔建進士坊。民國《寧晉縣誌》卷一:“進士坊,己丑進士蔡靉,南街。”

蔡靉授官行人司行人,八品。明代設行人司,掌傳旨,冊封等事。《明史•職官志》記載:行人司“職專捧節奉使之事。凡頒行詔赦,冊封宗室,撫諭諸蕃,徵聘賢才,與夫賞賜、慰問、賑濟、軍旅、祭祀,鹹敘差焉。每歲朝審,則行人持節傳旨法司,遣戍囚徒,送五府填精微冊,批繳內府。”

蔡靉與李開先同第進士,所領成均袍服,長短各不稱體,乃在東闕門易之,以為有同袍之義,衣缽之徵,官階或得交承,事業或相比擬。

蔡靉師從韓邦奇學習。韓邦奇字宛洛,正在大理寺丞任上,蔡靉結交了關學傳人韓邦奇先生。韓邦奇“自諸經、子、史及天文、地理、樂律、術數、兵法無不通究”。蔡靉“乃不自足,復隆師進修,從韓宛洛、湛甘泉學習”。蔡靉《三先生祠堂記》:“予登第後,師事苑洛先生,先生惇厚簡靜,潛心往哲,躬行實踐,為世儒宗。講明經傳理性以倡後學。所至之地,學徒雲集。為大理時,予受教門下逾二載。”

嘉靖九年(1530年)庚寅 35歲

蔡靉師從湛甘泉學習。是年,湛甘泉由南京調到京城任禮部左侍郎。蔡靉《洨濱蔡先生文集•卷一•三先生祠堂記》:“甘泉先生由南司成入為少宗伯,始得受教於門下。當年湛先生已經57歲,蔡靉僅35歲,兩人同朝為官,年齡相差22歲,蔡靉受教湛甘泉門下近三年。甘泉先生稱讚蔡靉“體認力行,不尚言語”。當時講學者共推為會長。

朱充燿被冊封為第七代代王,蔡靉以行人之職奉旨出使大同。胡向《御史蔡公傳》:蔡靉“出使大同,代王及督總饋遺皆卻不受。回京上疏,言邊備禦虜數事。”

嘉靖十年(1531年)辛卯 36歲

韓邦奇出京任山西巡撫,“因先生出撫三晉,”以右僉都御史巡撫宣府,蔡靉跟隨韓邦奇學習僅二年。

六月初十日,蔡靉奉嘉靖帝手詔出使廣州,催促章獻之就任吏部尚書。“帝遣行人蔡靉召獻夫還部復任”。(《西樵遺稿》, 第 50 頁。) 《明史》:“有詔召還。獻夫疏辭,舉梁材、汪鯪、王廷相自代。帝手詔褒答,遣行人蔡璦趣之。璦及門,獻夫潛入西樵,以疾辭。既而使命再至,雲將別用。乃就道。”為勸方獻夫迅速成行,蔡靉在廣東逗留數月。

七月,與倫以諒、倫以訓詩歌酬唱。與倫氏兄弟遊海珠寺,作《遊海珠寺》詩。

蔡靉到陳白沙故鄉去拜訪,參觀大科書院,作詩《謁西樵山甘泉師太史書院》。湛甘泉的老師陳獻章是廣東人,陳氏後人生活困難,蔡靉拿出資金為其置祭田六頃。

十一月,“丙寅,先差行人蔡靉行取養病吏部尚書方獻夫。獻夫扶病就道,中途病滋甚,復疏乞回籍。上不允,詔沿途調理,稍可赴京。”(《明世宗實錄》卷之一百三十二)

嘉靖十一年(1532年)壬辰 37歲

五月初六,蔡靉由行人選拔為試御史。《明世宗實錄》卷一百三十八:五月“癸丑,選授太常寺博士王昺,行人周汝員、馮震、蔡靉、柯喬、宋茂熙、白賁、曾守約、李實、楊爵、李鳳、張子立、楊春芳,知縣沈一定、王橋、鄒堯臣、蔣瑜俱試御史。理刑昺、一定,河南道;汝員、靉,浙江道;震喬,貴州道;茂熙,雲南道;賁,廣西道;守約江西道;實橋、堯臣陝西道;爵,山東道;鳳、子立,湖廣道;春芳、瑜,福建道。”

蔡靉在浙江道監察御史職位上試用。《明史•職官志》載:“十三道監察御史,主察糾內外百司之官邪,或露章面劾,或封章奏劾;在內兩京刷卷,巡視京營,監臨鄉會試及武舉,巡視光祿,巡視倉塲,巡視內庫、皇城、五城,輪值登聞鼓。”“凡朝會,糾儀,祭祀,監禮;凡政事得失,軍民利病,皆得直言無闢。有大政集闕廷,預議焉。”

蔡靉出任浙江道御史。經過幾個月的試用,蔡靉授監察御史,委派巡視皇城,盤查內府庫錢糧,奏發太常卿陳道瀛、宋太監侵漁奸弊,彈劾光祿寺侈縻奢費及稅務機構貪汙自肥。胡向《御史蔡公傳》:“及授浙江道御史,巡視東城,禁革太倉夙弊,發勢家奸惡十餘事,禁約三院樂人與夏宗伯往復辯論不屈,擒獲大盜,都城盜賊散走。”

兵部要處決打了敗仗的十名總兵,兵部尚書毛伯溫攜案卷和蔡靉商議,問:“北邊連年進犯,有十名總兵因守備不設,逗留不進,打了敗仗,現關押獄中,你說怎麼處置呢?”蔡答:“軍法尚嚴,用法貴平;事有難易,所遇不同,若概以法論,輕之固無以為懲,從重則刑未當罪,何以允孚公論”。他分析戰鬥雙方,力量懸殊,因此打了敗仗,不應定為死罪。毛伯溫採納了他的意見,便將十人區別情況處理,後十人被釋放戌守邊疆,都能殺敵立功,其中張達父子戰死邊陲。

朝廷為蔡靉在寧晉東關詔建御史坊。民國《寧晉縣誌》卷一:“御史坊,御史蔡靉,在東關即今月城。”坊匾:聖旨。上額:監察御史;下額:賜進士文林郎浙江道監察御史行人司行人蔡靉。

嘉靖十二年(1533年)癸巳 38歲

秋季,蔡靉被委派到南直隸複查案件。南京鎮守太監王德、留守王桓,鳳陽曹知府欺凌百姓,貪汙受賄,蔡靉上疏揭發他們的罪行,使其得到懲處。蔡靉帶管巡鹽,上疏陳鹽法利弊,倡快速週轉的“飛挽之法”,以實國儲。

嘉靖十三年(1534年)甲午 39歲

蔡靉以浙江道監察御史的身份奉旨巡按河南。這次出巡一年時間,巡按河南八府。《明會典》載,巡按御史巡按州郡“必須遍歷,不拘限期”,“凡至按臨處所,先將罪囚審錄卷宗弔刷,外稍有餘暇,首先親詣各處祭祀壇場,點其祭器、牆宇有無完缺;其次存恤孤老,審問衣糧,曾無支給;巡視倉庫,查筭錢糧,有無虧欠;勉勵學校,考課生員,有無成效;中間但有欺弊,即便究問如律。”

蔡靉首制皇親奪佔民產案,參趙府、唐藩宗親及周藩將軍不法案,將強佔民產民田判還平民。行文修茸各州縣文廟,立書院十七處。復修南陽諸葛武侯祠。修築睢州、寧陵等處護水堤壩二百餘里,以濟民生。將常年受黃河危害的孟津縣遷址高處。奉旨疏浚運河,剋期完工,皇上賜金以示褒獎。查處貪汙、行賄、殺人、考弊等大案、要案三十餘起,罷黜懲處二百餘人。期間河南旱災、蝗災、糧食絕收,他下令清理各州縣銀庫,查出私庫白銀十餘萬兩,從外地購糧七十萬石,賑濟災民。

蔡靉巡按河南這一年,孟津縣城遭受了毀滅性的水患,他提出了縣城搬遷,但遭受了一些人的反對。他向上反覆申報,向下多次勸說,最後孟津城得以搬遷。

蔡靉巡歷太康,為太康縣御史都御史顧佐添置祭田三頃,“處置太康縣御史顧公祭田三頃,……修南陽諸葛武侯祠,固始忠節許逵祠墓。表揚河內侍郎何塘,建立生祠。……表揚杞縣史烈女等節義十餘事。”

是年,河南鄉試,蔡靉監臨鄉試,錄取李登雲、吳三樂等為舉人。

是年,蔡靉重建商丘應天書院。《河南通志•學校下》“商丘縣”條: “應天書院在城西北隅,宋有敕賜碑,在舊城內,後廢。明嘉靖中御史蔡靉以社學改建。”

是年,巡按蔡靉選送生員中聰明好學有前途者來錦襄書院讀書,“以學正周柏教養之”。

蔡靉巡按河南期間,與蔡氏同族研討家譜。河南太康獨塘鄉東蔡堂、西蔡堂村《蔡氏族譜》:“蔡姓本蔡仲受封始著。所謂賜姓命氏以國為姓者也。嗣後,或去草為祭,或從草為蔡。李唐而降,蔡姓者甚眾,今皆不敢妄書。但聞先世相傳吾家系出姑蘇蔡針見之後。一徒而碭山,再徒而睢陽。今碭山之族猶通往來,而姑蘇者莫知所終矣!又聞姑蘇者分三支而流亡矣。往歲嘉靖甲午寧晉蔡侍御公諱靉,謂先司馬君曰:今之蔡姓散處大江南北者,大概皆無定之後,此有據意者,侍御公藏有真譜,姑著於此,有賢子孫就正焉。”

是年,《神禹銘》碑立於寧晉縣城文廟。

嘉靖十四年(1535年)乙未 40歲

明張永明撰《張莊僖文集》《乞處補祿糧疏》:“嘉靖十四年,該前巡撫河南右僉都御史簡霄、巡按河南監察御史蔡靉會本奏行戶部,准將本年原派秋糧起運壩上東馬房等倉,黑豆每石該銀八錢止解六錢扣留二錢補放祿糧。”

蔡靉回京,上書言事,因論劾吏部尚書汪鈜遭誣陷,被罷官,削職為民。《大明世宗肅皇帝實錄》卷一百八十:“嘉靖十四年十月,甲午,詔褫六科都給事中董進第、王□□正、潘大賓、曾汴、周昆、戴繼、十三道掌道御史王祚、張敕、戴銑曾、孔化、蔡靉、方涯俱為民。”

蔡靉開始授徒,住在寧晉城東門外,現在的團結村。

是年,撰《新建清源妙道真君神廟記》。

隆慶《趙州志》:“養濟院,寧晉縣,嘉靖十八年重修。蔡靉,御史。”

嘉靖十八年(1539年)己亥 44歲

蔡靉摯友崔銑《赴召錄》:“庚戌,早至隆平,晚至寧晉,地甚腴,亦有沙鹻者。東大陂,通任之泊,古謂大陸澤也。兩澤善匯潦水,淺者不越三尺,往往有洲,開渠築堰,咸宜種秔,可以富民。邑人蔡御史靉來會。辛亥,早飲御史家。晚至晉州。”

嘉靖十九年(1540年)庚子 45歲

三月,蔡靉母親病故,享年74歲。郡縣始載其志,扁曰“賢母之門”。(《洨濱蔡先生文集》卷十一,馬一龍撰《敕封蔡公墓表》)欽定四庫全書畿輔通志卷八十九《列女》:“蔡正妻康氏 正定府人,早年孀居,治家嚴肅,敎子以慎交遊勤誦讀為事。及卒,鄉人以令母稱焉。”

蔡靉請崔後渠、馬一龍為其父寫墓表《敕封蔡公墓表》。

蔡靉被召回京,又被起用。《大明世宗肅皇帝實錄》:“癸酉,詔,起用原任通政使司右參議李鳳來、浙江道監察御史蔡靉、山東道御史楊爵、湖廣道御史浦鋐、吏部考功司郎中餘胤緒、南京禮部儀制司郎中林炫、南京兵部車駕司員...” 蔡靉在家守孝。按照明代制度,需守孝三年,因此不能赴京就任。

嘉靖二十年(1541)辛丑

二月,蔡靉“與楊爵等因事繫獄旋罷歸。”楊爵於二月初十(丙寅),因“言時政,下錦衣衛獄。”蔡靉在二月初十後被“罷歸”。

嘉靖二十一年(1542年)壬寅 47歲

十月,守孝期滿,蔡靉二次入京,被二次起用,任河南道監察御史。考察內外官員,兼查山西告發的幾個案件。《明實錄世宗實錄》卷之二百三十二:“癸酉,詔起用原任通政使司右參議李鳳來、浙江道監察御史蔡靉、山東道御史楊爵...”

明嘉靖二十二年(1543年)癸卯 48歲

正月十四,蔡靉二次獲罪,因秉性剛正,依法辦案,受奸刁官吏中傷,被鴻臚寺彈劾,下到錦衣衛監獄。彈劾的原因據說是元旦失誤慶賀。關押20天后,第二次被罷官。《明世宗肅皇帝實錄》卷之二百七十:“降郎中林廷琛等、主事周卿等、御史蔡靉等及司正等官李天然等為各布按二司首領及各府縣佐貳等官廷琛等,俱以元旦失誤慶賀為鴻臚寺所紏。上怒其不恪,下錦衣衛獄,因各降調外任,其日紏儀御史來聘以紏奏不時,奪俸三月。” 

蔡靉罷職回鄉,“家居教授生徒,遠近來學者三百餘人”。

明嘉靖二十三年(1544年)甲辰 49歲

蔡靉重建關帝廟,撰《移建漢壽亭侯祠記》。

立蔡靉書忠孝、節義書法碑兩通。?

嘉靖二十四年(1545年)乙巳 50歲

在洨河之濱今寧晉縣書院村開始興建洨濱書院。買田洨水之旁,構書院以舍四方來學之士。

為籌措辦書院的資金,蔡先生“日用服食必從儉素”,通過省吃儉用。

嘉靖二十五年(1546年)丙午 51歲

康熙《寧晉縣誌》卷一,十六頁,“魯公曹彬祖墓,在縣東三十里延白村。明嘉靖二十五年,碑為鄉民所毀,今斷碑僅存其半。”

嘉靖二十六年(1547年)丁未 52歲

四月,蔡靉寄書信給湛甘泉先生。

十月,甘泉撰《洨濱書院記》,並寄來《息存箴》還把自己親自摹寫的《神禹碑》贈蔡靉。《泉翁大全》卷之八十五《歸去紀行錄》載:1540年,甘泉先生八月十五夜宿於南昌市驛,值此中秋之夜,隨行學生冼奕倩、方時素、王子敦賞月至三鼓。當夜,甘泉先生作《息存箴》,以示冼、方、王諸同志。

是年,蔡靉修建學宮、射圃亭、觀德堂。蔡靉撰《寧晉縣儒學制造文廟祭器記》。《畿輔通志》卷七十八《儒學》:“修學宮,置膳田三十頃,以助貧生婚喪。”民國《寧晉縣誌》卷二:“射圃亭,在學宮前西南,兼有觀德堂,俱邑御史蔡靉建,今廢。”

是年,洨濱書院落成。寧晉知縣陳棐撰《新建洨濱書院記》,並立碑。郡守為扁其坊曰“洨濱書院”。洨濱書院內立蔡靉《春遊》詩文碑《春日詠懷》詩文碑。

在蔡靉的書院中,第一座廳堂,命名為“景泉堂”。他仿照湛甘泉的做法,在自己創辦的洨濱書院裡為湛甘泉修建了生祠,每年春秋兩祭,每月初一、十五都要帶領自己的學生入祠祭拜。為安置湛甘泉送來的《息存箴》建造的“息存堂”,堂後花園中還有為湛甘泉的《洨濱書院記》所刻石碑建造的“養真亭”。

蔡靉在洨濱書院裡也為自己的老師建了祠堂——“三先生祠”。並且在《三先生祠堂記》中寫道“師道之重在傳道授業,造就之恩同於君父。記曰:左右就養,無方服勤,至死,心喪三年。予何以為報乎?乃於書院中建三先生祠,春秋率諸生行釋典禮,朔望祗謁。若雲報德,則不專在禮文也,諸生果能相信,勉進三先生之道,庶幾為不負矣。予所以報祠三先生者,亦以啟迪諸士也。”初一、十五洨濱先生還親自帶領諸生到三先生祠,謁見三位先生。每年春秋二祭,分別在二月、八月的上丁日。這一天醜前五刻蔡先生率領諸生,備置牛、羊、豬等祭品,到祠堂祭祀。祭祀時,前後行三跪九叩首禮,中間三獻、讀祭文。蔡洨濱先生親自致祭文。每月初一、十五,蔡先生還率領諸生恭恭敬敬地去祠中行禮謁見。

嘉靖二十七年(1548年)戊申 53歲

洨濱書院基本修築完善。書院面積10餘畝,當時縣學中生員也僅有200人,而洨濱書院中就有三百餘人,規模可觀。

為表彰蔡靉興建書院,真定府知府在書院門口為之修建了一座石牌坊,牌坊橫額匾書“洨濱書院”四字。

書院門往西路北一字擺開還有五座牌坊,分別是“正誼明道”、“敦義崇道”、“有道之士”、“德學耆儒”、“清朝耆碩”坊。

嘉靖二十九年(1550)庚戌 55歲

蔡靉“捐二千金建洨河三閘,以興水利。”為改變家鄉農業生產條件,出資建石閘三處,攔滏陽河、洨河水灌溉農田。

蔡靉為寧晉縣令陳棐撰《陳文岡興修水利記》。

嘉靖三十二年(1553年)癸丑 58歲

寧晉縣令何學禮赴京述職,蔡靉贈序《送邑大夫述職序》。

《洨濱蔡先生文集》卷十一,蘇祐撰《洨濱先生祠堂記》:“癸丑歲大侵。”

寧晉大災,顆粒無收,他拿出自家錢財,“糴粟豆四千石,捐銀一千兩,賑濟鄉里。”此後,寧晉連續八年災荒,他一次次賑濟。將百姓借蔡家糧款憑據全部當眾焚燒,永不收取。

明嘉靖三十五年(1556年)丙辰 61歲

蔡靉重修曹鼐墓。二月十五,曹鼐墓地立《曹文忠公神道碑》,“進士及第文林郎河南道監察御史同邑蔡靉”立“皇明榮祿大夫加贈太傅吏部尚書文淵閣大學士諡文忠神道之碑。”置祭田54.5畝,付之嫡孫及族人守之。”公曰:“一代名賢,予實景慕,故有此舉,意在修禮明義,以厚民風也。”

三月,《復修諸鄉賢墓並置祭田記》立碑於文廟。

嘉靖三十七年(1558年)戊午 63歲

巡按御史楊儲(字毅齋)巡察寧晉縣,寧晉城鄉百姓無不交口稱讚蔡靉為縣裡百姓辦了很多好事、善事。楊御史瞭解情況後,很佩服蔡靉的功績,遂命有關官員為蔡靉建生祠,

明嘉靖三十八年,(1559 年)已未 64歲

蔡靉重修廟學。李登雲《洨濱蔡子重修廟學記》:“工始於嘉靖三十八年四月,落成於三十九年二月。”

九月,撰《刻夫子真像跋》。

蔡靉作《三先生祠堂記》。

蔡靉辦義學,創建四所小學。隆慶《趙州志》寧晉縣分志:“小學三處,一在南門外,一在北關外,一在東月城外,俱御史蔡靉建,置贍田八百畝,內有碑記。”民國《寧晉縣誌》卷二社學:“一在北門外,一在南門外,一在東門外,一在縣東百尺溝村,明嘉靖三十八年俱邑御史蔡靉創建。”1999年編《寧晉縣誌》第881頁:“義塾:亦稱義學。明嘉靖三十八年,蔡靉創辦四所,其中縣城三所,東門外稱“東學”,北門外稱“東學”,南門外稱“南學”,百尺口村一所。四學共置瞻田八百畝,以為誨蒙延師之需。”《畿輔通志》卷二十九《義學》:“義塾:亦稱義學,蔡靉創辦四所,其中縣城三所,東門外稱“東學”,北門外稱“東學”,南門外稱“南學”,百尺口村一所。“四學共置瞻田八百畝,以為誨蒙延師之需。”

小學建成後,蔡靉作《新建百尺溝村小學記》,立碑紀念。

蔡靉創建養濟院、廣仁堂。康熙《寧晉縣誌》卷二:“養濟院,在縣治西北隅,府志載在縣治東。其先創建重修,舊志不載,皆無可考。嘉靖三十八年,御史蔡靉重修,內建廣仁堂,置贍田四百畝,勒碑記其事。

嘉靖三十九年(1560年)庚申 66歲

三月,蔡先生祠堂動工,為蔡靉建生祠。故址在解放村小學,現在華英雙語小學的前身。蔡靉於學宮西側建正學書院,“正學書院,在寧晉縣文廟西。”建堂齋書舍五十餘間,,置贍田千畝助學。“以處遠方來學之士,置贍田十頃以給之。”

七月,蔡先生祠堂竣工。“祠堂三楹。”

八月,立《新建洨濱蔡先生祠堂記》之碑“大明嘉靖三十九年歲在吉日立石。”由前監察御史、江陵陳大賓撰文“蔡御史門生書丹”。

立《明侍御洨濱蔡先生真像碑》。

蔡靉更此祠為正學書院。蔡靉認為“……與其祠予一人,孰若與一邑共之,以為諸生講學之地……請更此祠為‘正學書院’”。創建講堂三間、後堂三間、退寢三間、兩廂六間、碑亭三間、石坊三座、東西號舍四十間、大門一座。

正學書院(蔡御史祠堂)門前,跨白鬍同修建三座石坊,均為二柱一間三樓式,最南面的石坊二樓匾額題刻“清朝耆鴻”四字,另兩座坊匾額題字無考。

《御史蔡公傳》碑,立於正學書院。立湛甘泉等撰《寄蔡侍御書》碑,

嚴嵩書法碑立石。嚴嵩賀新建洨濱蔡先生祠堂落成。陳大賓撰《謝洨濱先生書》碑。

嘉靖四十年1561年)辛酉 67歲

蔡靉撰《正學書院記》。“予再放逐里居,教授生徒於今二十六載。”撰《正學書院贍田記》。

蔡靉撰《書經便注》十卷出版,山東省圖書館藏明嘉靖四十年刻本,

寧晉又遇大饑荒,蔡公出糧三千石,銀一千兩賑濟百姓。“大飢,邑御史蔡靉輸三千石、銀一千兩賑之。”

蔡靉參與編修《寧晉縣誌》。《內閣藏書目錄》(適園叢書本)卷之七;“寧晉縣誌 嘉靖辛酉教諭胡向等修。”

嘉靖四十一年(1562年)壬戌 68歲

蔡靉再次在寧晉賑災。

嘉靖四十二年(1563年)癸亥 69歲

春,同榜進士楊斛山長子以應貢進京,便道來訪。

蔡靉致函李開先。“以記其書院為墾託。及發其餘函,一乃所注書解,一乃所著文集。而集中有自制書院記,乃湛甘泉、陳文岡共記者。”李開先作《洨濱書院記》,“追念知交,致書慰勞。予之書辭。”

蔡靉孝字碑勒石。嘉靖癸亥蔡靉臨刻於學宮。

八月,《洨濱蔡先生文集》、《洨濱語錄》刻成。《洨濱蔡先生文集》李登雲撰《洨濱蔡先生文集序》:“與同門通政李子仲西、戶部李子仲清、大理陸子道函、禮部尹子耕夫,較正成秩,附以贈言二卷,通為十二卷,刻置洨濱書院。”門人李登雲等編《洨濱語錄》,凡文六卷,詩四卷,銘贊之類附於詩末;附錄二卷。清時為《四庫全書總目提要》收錄,《北京圖書館古籍珍本叢刊》第107冊影印嘉靖四十二年李登雲刻本。

立《洨濱語錄》碑,諸生將《洨濱語錄》全部鐫刻於石,立存於正學書院。

秋,寧晉再一次發大水。蔡靉為養濟院贍田三百畝。

撰《收養貧兒記》。

嘉靖四十三年(1564年)甲子 70歲

河南孟津城搬遷後“四民樂業,免於河患”,蔡靉聽後很是高興,寫七言絕句“兩番題請數經量,謬說浮言辯幾場。今日孟津風景好,更無人說蔡天章。”

秋,蔡靉學生張九衢的祖母八十大壽,蔡靉應諸生之請代言祝壽辭《壽孺人張母八十序》。

隆慶元年(1567年)丁卯 72歲

“隆慶初復職致仕。”清 黃虞稷撰《千頃堂書目》:“蔡靉,洨濱文集十二卷。字天章,寧晉人,浙江道御史,劾汪鋐廷杖為民,尋以原官起用,再謫山東按察知事,隆慶初復職致仕,河南道御史。”

蔡靉在縣城去世,享年72歲。葬於縣東三里柳家莊村西。《畿輔通志》卷五十:“蔡靉墓,在寧晉縣東三里灃河之原。”

卒之日,悉以餘囊召族黨故舊者散給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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