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6日至3月22日
批准逮捕3件4人,提起公訴14件17人
一、批准逮捕案件
1、犯罪嫌疑人張某根因涉嫌故意殺人罪於3月16日被我院依法批准逮捕。
2、犯罪嫌疑人童某聰因涉嫌詐騙罪於3月16日被我院依法批准逮捕。
3、犯罪嫌疑人項某武、邱某城因涉嫌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於3月20日被我院依法批准逮捕。
二、提起公訴案件
1、被告人陳某餘因涉嫌開設賭場罪、買賣武裝部隊公文、證件罪於3月17日被我院依法提起公訴。
2、被告人夏某風因涉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於3月17日被我院依法提起公訴。
3、被告人顧某星因涉嫌串通投標罪於3月18日被我院依法提起公訴。
4、被告人劉某廣因涉嫌盜竊罪於3月18日被我院依法提起公訴。
5、被告人蘭某傑因涉嫌交通肇事罪於3月18日被我院依法提起公訴。
6、被告人餘某彪因涉嫌故意傷害罪於3月18日被我院依法提起公訴。
7、被告人呂某松因涉嫌盜竊罪於3月18日被我院依法提起公訴。
8、被告人金某浩因涉嫌盜竊罪於3月18日被我院依法提起公訴。
9、被告人楊某、王某因涉嫌尋釁滋事罪於3月19日被我院依法提起公訴。
10、被告人張某富因涉嫌尋釁滋事罪於3月19日被我院依法提起公訴。
11、被告人邵某松、邵某軍、張某文因涉嫌非法採礦罪於3月19日被我院依法提起公訴。
12、被告人林某平因涉嫌尋釁滋事罪於3月19日被我院依法提起公訴。
13、被告人孫某彪因涉嫌盜竊罪於3月19日被我院依法提起公訴。
14、被告人吳某中因涉嫌開設賭場罪於3月19日被我院依法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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