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多項創新舉措 探索政治監督“破題”

繼連續三年以市委1號文形式制定印發全面從嚴治黨政策文件之後,廣州今年繼續以市委1號文出臺了《關於推進政治監督具體化常態化、做到“兩個維護”的若干措施》(以下簡稱《若干措施》),在當下決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和“十三五”規劃收官的關鍵歷史節點,尤為值得關注。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指出,要強化政治監督,加強對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以及重大決策部署貫徹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今年1月,習近平總書記在十九屆中央紀委四次全會發表重要講話,強調要強化政治監督保障制度執行,增強“兩個維護”的政治自覺。《若干措施》旨在有效破解政治監督發散、載體不多等不足和短板,以具體化常態化的政治監督確保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落實到位,為廣州加快實現老城市新活力、“四個出新出彩”提供堅強政治保障。

16項具體措施

增強可操作性


《若干措施》從黨和國家制度執行、推動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落實見效、督促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責任、保障權力在正確軌道上運行等四個方面,提出了16項具體措施。

從內容來看,既有堅持和完善過去開展政治監督的成熟做法,也結合廣州實際提出了多項新的舉措,更加註重可操作性和實效性。比如,《若干措施》提出,要建立政治要件貫徹落實閉環機制。把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和重要指示批示作為政治要件,形成建立臺賬、專人盯辦,會議傳達、研究部署,調研督查、現場核查,定期檢視、整改落實的工作閉環機制。把臺賬清單各項任務納入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重要內容,由一把手親抓親督,每年至少組織一次貫徹落實情況“回頭看”。

北京大學城市治理研究院研究員孫寬平在接受南都記者採訪時表示,總體來看,《若干措施》非常具有創新性,而且通過一系列更具操作性的規定把中央的政治監督要求真正落到了實處,主要體現在明確了政治監督的重點人(一把手)、重點環節和重點領域,預計對未來廣州推進政治監督會起到比較大的推動作用。

孫寬平說,“《若干措施》裡有很多以前沒有的提法,比如,加強市委巡察與紀檢監察、審計等方面的協作配合,探索開展全方位的‘巡審結合’。這意味著,將從過去的僅離任審計變為過程性審計、常規性審計。此外,對承擔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任務集中的重點地區和單位開展提級巡察、專項巡察、機動式巡察,相當於把網織得更密了,越具體越好操作。”


突出黨委(黨組)主體責任

強調一把手是關鍵


雖然自去年以來,全國不少省市都出臺了推進政治監督的相關政策,但基本都是以紀委監委的名義印發實施,廣州以市委名義出臺文件,較為罕見。

這裡面需要釐清的是,到底什麼是政治監督?這個聽起來頗為抽象的詞跟反腐敗有何異同?中國監察學會常務理事、中國人民大學反腐敗與廉政政策研究中心主任毛昭暉認為,政治監督涉及到兩個層面,一個層面針對的是高級領導幹部,另一個層面則更為寬泛,涵蓋政治生態、黨內政治生活和政治文化建設、黨風廉政建設等內容。

毛昭暉表示,現在談的政治監督實際上是將所有全面從嚴治黨的相關問題進行歸納整合,並從政治高度給予提升。如果從黨的十八大以來的發展脈絡看,實際上在談政治監督之前談的是政治問題,政治問題針對的是一些案例,後來發現很多新的不符合全面從嚴治黨的行為並沒有被文件規範到,現在是把這些可能出現的行為都放在了政治監督當中。

毛昭暉進一步向南都記者分析,由於政治監督的概念更為廣闊,其著重點也會相應發生變化。“如果說黨風廉政建設在一般情況下更多針對的是個人,政治監督它則更強調的是黨委(黨組)、紀委監委等在落實中央決策方針中的行為。政治監督的主體實質上是黨委(黨組),而並非以往強調的紀委監委。因此,由廣州市委來發文,正是主體責任的體現。”

《若干措施》不僅由廣州市委來印發,還規定了由市委統籌各項任務的分解、推進、考核,把監督寓於實施領導的全過程,推動全市各級黨委(黨組)在政治監督中“唱主角”,主要負責同志扛起第一責任人職責。

“對關鍵少數人的監督非常重要,一把手身上‘三重一大’的分量最重,所以要把監督一把手全面落實到制度上。”孫寬平說。這裡的“三重一大”即重大事項決策、重要幹部任免、重大項目投資決策、大額資金使用。

毛昭暉同樣認為,一把手很關鍵,“政治監督更多的是自上而下針對班子成員尤其是主官,比如市委書記、市長這些一把手的行為。因為一個地方無論是政治生態還是政治文化建設,往往都和一把手有很大的關係。”


探索破解同級監督難題

紀委監委監督關口前移


當各級黨委(黨組)成為政治監督的主體責任承擔者,紀委監委的角色也與以往有所不同。除了原有的監督責任,多了一重“協助”責任。事實上,這並不是一個新命題。黨的十九大黨章就明確規定了各級紀律檢查委員會協助黨的委員會推進全面從嚴治黨的主要任務。

廣州正在作出自己的探索。《若干措施》還提出建立健全紀委書記(紀檢監察組組長)對同級領導班子成員談話提醒制度,協助黨委(黨組)完善權力清單、問題清單、風險清單。推動市區兩級黨委班子成員、政府黨組成員(主要負責人除外)向同級紀委全會述責述廉述德常態化,並在一個任期內實現全覆蓋;各級黨委(黨組)領導班子成員(主要負責人除外)和下級黨組織一把手向本單位年度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會議述責述廉述德並接受評議,排名靠後的由同級黨委(黨組)主要負責人進行約談提醒;村(居)黨組織負責人向村(居)民代表大會述責述廉述德並接受群眾代表現場提問和評議,排名靠後的由鎮(街)黨委(黨工委)主要負責人進行約談提醒,把“三述”制度向基層延伸推進。

南都記者從廣州市紀委監委瞭解到,2019年,全市137個區和市直單位黨委(黨組)領導班子及其成員落實主體責任情況被納入“主體責任e系統”,全年問責黨組織79個,黨員領導幹部333人。同時,市委主要負責同志約談89人次,市紀委書記、副書記約談73人次,帶動全市各級各部門領導幹部開展談話提醒32410人次。2019年,共有136名市管一把手向市委書面述責述廉。

毛昭暉表示,這個轉換實際上是從治標轉向治本。過去,監督更多是事後的,現在,紀委監委事前就能介入。

作為《若干措施》的配套實施文件,《廣州市紀檢監察機關加強政治監督實施意見(試行)》也於近日印發實施,明確提出強化事前監督、事中監督,發揮派駐監督探頭優勢,推動監督關口前移。比如,通過述責述廉、聽取彙報、列席民主生活會和黨委(黨組)會議、查閱資料、個別談話、實地調研、抽查核實談話函詢情況、輿情監督等方式,著力發現存在問題,及時抓早抓小。

孫寬平還認為,廣州在同級監督方面的探索正好強化了監委的監督職能,從而讓紀委和監委的工作得以更好的結合,充分發揮了紀檢監察機關“監督之上的監督”作用。


連續四年聚焦

政治監督未來或是頂層制度


自2017年以來,廣州市委1號文已經連續四年聚焦全面從嚴治黨——2017年《關於進一步加強對一把手監督的十項措施》、2018年《廣州市加強和規範黨內政治生活三年行動計劃(2018—2020年)》、2019年《關於深入開展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專項整治的指導意見》,直到2020年的《若干措施》。

可以看出,與前面三年圍繞一個具體的著力點不同,今年的《若干措施》明顯更系統更全面。

《若干措施》文件起草小組成員直言,“萬山磅礴看主峰”,辦好中國的事情關鍵在黨,特別是隨著防控新冠肺炎疫情鬥爭的不斷深入,在實踐中更加深刻地體會到,必須以強有力的政治監督保障政令暢通、保持步調一致、促進擔當作為。

孫寬平表示,結合這次防疫工作來看,如何把加強政治責任與敢於擔當統一起來,尤其是把對上負責和對下負責統一起來尤為重要。“加強政治監督,就是要營造風清氣正、勇於作為、敢於擔當的幹事氛圍,為那些能夠貫徹中央要求,且能結合本地實際創造性開展工作、清正廉潔的幹部保駕護航。”

同時,隨著反腐敗鬥爭的持續深入,階段性重點正在發生變化,從原來的先治標後治本到一體推進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再好的政策,最終仍要靠執行。孫寬平認為,接下來的關鍵是要把《若干措施》中涉及到的黨委(黨組)、紀委監委、組織、政法等相關部門的力量整合好,形成合力。同時,要把事前防範、事中提醒和事後監督貫徹到位,最終形成一個全過程監督的常規性機制。

“配套細則的出臺也很重要。比如,黨委(黨組)的權力清單、問題清單、風險清單怎麼梳理?紀委監委協助完善清單的程序如何?是一開始就介入還是提交完善意見?這些都需要加以規定。”孫寬平說。

毛昭暉也表示,廣州的這次嘗試值得肯定,但仍需配套政策。比如,《若干措施》要求將應對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事件、社會安全事件中的政治表現納入到幹部考察中去,那麼就涉及到具體的考核標準是什麼、如何衡量、佔的權重有多大等問題。

“這項規定必須要有配套措施進行實踐,從而把它‘立起來’。比如是否在某些時候可以一票否決,即如果存在政治問題,這個幹部就不能提拔。”毛昭暉說。

來源 | 南方都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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