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江河香港控股有限公司、REACHGLORYINTERNATIONALLIMITED(下称“卖方”)于2020年3月11日与彩云国际投资有限公司(下称“买方”)签订了《关于承达集团有限公司股份买卖协议之第三补充契据》(下称“补充契据”),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3月12日披露的临2020-013号公告。
根据补充契据约定,卖方同意买方以其持有的四家港股上市公司股份(指邮储银行、华润医药、东方证券、招商证券)及持有的歌斐海外跨境并购基金(下称“歌斐基金”)的份额冲抵部分总剩余转让代价。买方应最迟于2020年4月5日或之前完成转让全部(不是部分)金融资产给卖方的交割,但因卖方需要开立证券账户或卖方其他原因造成延迟交割的情况除外。2020年4月1日,买方已将四家港股上市公司股份过户至卖方并完成了交割。由于歌斐基金目前正在进行评估且歌斐基金正在审核卖方相关开户手续,截止公告日,歌斐基金尚未完成交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后续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日
本文源自中国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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