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上曾經的遼東與遼西省為何會被取消?

秋媚讀史


建國之初,1949年,根據當時情況的需要,遼東省和遼西省先後建立。當時有一個情況很有意思,瀋陽、大連、本溪、撫順都成了直轄市。遼東省的省會在丹東,遼西省的省會則是錦州。當時,兩個省份的區域都不是很大。遼東省包括現在的丹東、遼陽、營口、通化等地,而遼西地區包括錦州、四平、山海關等地。遼東省和遼西省存在了4年多時間,隨著局勢的全面穩定,重新整合區域已經勢在必行。

1954年,全國重新進行了區域劃分。瀋陽、大連、撫順等5個直轄市重新成了省轄市,而且遼東省和遼西省也重新合併。瀋陽成了遼寧省的省會,一切又都回到了原點。其實在清朝末期,遼寧省就是這個樣子。在遼寧省重新合併以後,當時的省會還發生了爭論。有人建議省會設立在瀋陽,但也有人建議設立在大連更合適,因為大連的經濟是全國第四,僅次於上海、天津、和京師。但經過慎重研究,還是決定省會設立在瀋陽。

大連的經濟雖然很好,但是大連的位置過於偏南,而且位於沿海。當時,海防力量還不是特別強。瀋陽處於遼寧省中部,而且是交通樞紐,與各地區的距離差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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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4年,中國進行了區域重新劃分,一些直轄市被取消,此外還有一些省份也被取消。那些被取消的省份,進行了重新合併。遼東省和遼西省存在了4年時間,但是到了1954年,遼西省和遼東省從新合併成了遼寧省。那麼,既然已經分成了遼東和遼西,又為何重新合併呢?其實,遼寧本來就是一個整體,遼東和遼西都僅僅是一片地區而已。

遼寧地區從秦朝開始就是中原王朝的勢力範圍,到了漢朝時期又先後設立了遼東四郡,其中就有遼東郡和遼西郡。隨著歷史的發展,遼東地區反覆易手,這樣的情況一直延續到了明朝。在明朝時期,遼東地區是明朝重點經營的。面對日益崛起的後金政權,明朝也感覺到了壓力。清朝入主中原以後,視東北地區為自己的龍興之地。清朝開始長期的封關,禁止其他人進入東北地區。因此在清朝統治時期,東北地區的經濟發展是明顯滯後的。

到了清朝統治的末期,西方列強開始染指東北地區,為了鞏固這一地區,東北三省先後建立。當時,很多北方地區的百姓陸續進入了東北,這段歷史俗稱闖關東。在20世紀初期,沙俄與日本開始爭奪東北地區。也正是在這段時間裡,東北地區的經濟發展很快,尤其是遼寧地區。接下來就是日本控制時期,這是一段漫長的時間。

一轉眼到了建國之初,1949年,根據當時情況的需要,遼東省和遼西省先後建立。當時有一個情況很有意思,瀋陽、大連、本溪、撫順都成了直轄市。遼東省的省會在丹東,遼西省的省會則是錦州。當時,兩個省份的區域都不是很大。遼東省包括現在的丹東、遼陽、營口、通化等地,而遼西地區包括錦州、四平、山海關等地。遼東省和遼西省存在了4年多時間,隨著局勢的全面穩定,重新整合區域已經勢在必行。

1954年,全國重新進行了區域劃分。瀋陽、大連、撫順等5個直轄市重新成了省轄市,而且遼東省和遼西省也重新合併。瀋陽成了遼寧省的省會,一切又都回到了原點。其實在清朝末期,遼寧省就是這個樣子。在遼寧省重新合併以後,當時的省會還發生了爭論。有人建議省會設立在瀋陽,但也有人建議設立在大連更合適,因為大連的經濟是全國第四,僅次於上海、天津、和京師。但經過慎重研究,還是決定省會設立在瀋陽。

大連的經濟雖然很好,但是大連的位置過於偏南,而且位於沿海。當時,海防力量還不是特別強。瀋陽處於遼寧省中部,而且是交通樞紐,與各地區的距離差不多。在1954年,全國很多地區就進行了區域重新劃分。今天我們講了遼寧省重新合併,明天,小編給大家聊聊甘肅和青海的問題。這兩個省份的區域與黃河有很大關係,具體細節明天再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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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說背景:1954年6月20日,撤銷遼東、遼西二省,恢復遼寧省。同時撤銷的還有6大行政委員會、松江省、寧夏省、綏遠省等這些。(閉開一些詞語,後面不全稱)

好了,為什麼取消?那就倒著看,一點點追本溯源。

1.這個決定從哪來?是1954年6月20日下發的《關於撤銷大區一級行政機構和合並若干省市建制的決定》,既然有文件那肯定上過會,再往前找,原來,當年的6月19日,中央召開了第三十二次會議,會上提交了議題,通過討論作出了決定。找了個第七次會議將就看下。

2.這個會議關於遼東遼西取消的事有多少關聯?簡要概括下,一是說當時東北、華北、華東、中南、西南、西北六個大行政區的行政機構已經完成了歷史任務,主要指國民經濟恢復、文化建設等方面。二是國家進入計劃經濟建設時期,為了加強統一的領導,減少管理層級,必須精簡。三是不一次性撤銷,分步驟分階段逐個撤銷。四是撤銷後,省市也要調整來適應。由此可以推斷,遼西遼東取消的直接原因是上一級大區的撤銷而引起的,為了便於領導。

3.會議上為什麼有這個議題?其實從當時的中央組織機構設置及其變化可以看出來,1949年中央是在華北政府基礎建立的,使用的是以委員會立法,並通過下屬政務院、軍事委員會、最高法和最高檢察署分掌國家最高行政、軍事、司法、檢察各項職能的一種制度。但是在後來的發展中,運作實際主要依靠軍事委員會和政務院,政務院還指導平行的法院和檢察署開展工作,現有的制度體系不利於領導。

看到這,你可能想這有什麼關係?其實,1951年12月1日中央就作出《關於實行精兵簡政、增產節約、反對貪汙、反對浪費和反對官僚主義的決定》,1952年11月,中央又召開第19次會議時,就對6個大行政區人民政府進行了調整,一律改為“行政委員會”,這由地方政府變成了中央的派出機關,就好像現在派出巡視組檢查工作一樣,又增設“國家計劃委員會”,用來指導計劃經濟的工作開展。隨後,更有一系列的機構調整,包括後面的省份調整合並,目的是要在體制上根本保證集中和直接領導,這是主要原因。

這一點,1953年下發的《關於加強政府系統各部門向中央請示報告制度及加強中央對於政府工作領導的決定》,“今後政府工作中一切主要的和重要的方針、政策、計劃和重大事項,均須事先請示中央,並經過中央討論和決定或批准以後,始得執行。”可以看出目的。

這是毛主席修改的手稿

至於其他的,諸如遼西遼東的地域、人文、經濟等因素,個人覺得不過是這個歷史大勢下的充分不必要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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