娛樂圈的限薪令限籍令,應用範圍是否適用於其他領域的員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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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一段時間,娛樂圈最火的新聞,無疑就是升級版“限薪令”的出爐:所有明星的片酬不得高於製作總成本的40%,同時主演的片酬也必須控制在總片酬的70%以內!在很多老百姓眼裡,這樣的要求並不苛刻;畢竟明星也是一份職業,但是工資卻“高得離譜”,很多人辛苦幾年也賺不了他們一天的收入。但是就是這樣一份“限薪令”,卻也引起了一些明星的“反彈”,為什麼會如此呢?

首先,很多普通人都有一個疑問:都說明星年入千萬、上億,當真收入有這麼高嗎?只能說在任何行業都分三六九等,我們往往只能通過媒體瞭解到一些明星事業中的艱苦以及掙錢的不易,但是很難真正掌握大明星們的“出場費”。不過之前網上曾經流傳過一張“演員身價表”,看過之後或許大家就明白了。

雖然真假難辨,但這張表格一出,很多網友都“驚了個呆”——明星們的身價當真高得令人咂舌。不過也有很多人提出質疑,有網友表示:一部電視劇拍下來總共才能賺多少錢?單單是明星就能達到上億片酬?還有網友認為:難怪現在電視、電影的質量參差不齊,很多片子明星基本上就把製作費佔光了,能拍出好的作品就奇怪了!

難怪現在很多人將“科學家夢”、“工程師夢”,逐漸變成了“明星夢”——如此高的回報,有幾個人不動心?甚至連孩子的教育都“走了樣”,有的家長從小就希望將自己的孩子能夠成為明星;更是“以身作則”,將孩子從“小童星”開始培養——畢竟一旦成功,說是變成“搖錢樹”也不為過。比如剛才圖片中的這幾位國內頂級“流量明星”,拍一部電視劇賺到的錢,大多數普通人努力幾輩子也攢不到;況且還能收穫大量關注和粉絲,似乎絕大部分行業都比不上。

正因如此,升級版“限薪令”一出,必然會動了一部分人的“蛋糕”,他們擔心自己接受不了落差。近日就有傳聞稱,一位知名明星因為薪資問題與片方產生“矛盾”——原本該明星的片酬是8000萬,但是恰逢“限薪令”推出,片方打算按照法律規定調整薪資;但是明星方面卻不樂意,最終撒手不幹導致片子停機。對此,有網友認為:這樣做著實有點“打臉限薪令”的感覺,寧可不賺錢也不開工,千方百計保護自己片酬“堅挺”。

據娛樂人士分析,明星之所以“罷演”也不降價,一方面是因為他們平日裡多受粉絲追捧,很難向下扭轉地位;另一方面,明星通常已經進入上層圈子,收入下降會令他們產生“危機感”。值得一提的是,在近期突發不可抗力時,李蘭娟院士曾經呼籲:希望事件結束後,國家能為年輕人樹立正確的人生觀,將好的待遇留給醫療、教育、科研等工作者——這句話針對何種現象而講,恐怕不言而喻。


更新娛樂中


娛樂圈我贊成,因為作為明星,收入太高,而這部分收入所交的稅卻是別的國家的。相當於資產外流。

我看過之前網友發的入美國籍的宣誓內容。老實說說出了這些話基本都已經忘記中國了。而且大部分發達國家都不太看得起國人,我們何必要熱臉貼別人的冷屁呢,中國是沒人了嗎?特別是在國外生活過的很多人內心都覺得比中國人高人一等,看看最近出一些事情就知道,崇洋媚外。

而且公眾人物一般影響較大,很多外籍明星對中國的歷史、文化等相知甚少。對粉絲也無法傳播正確的相關知識。

而且這些年太多賺到錢的明星移民他國,如果不禁止,勢必造成更多的外籍明星來中國撈錢,然後回國享受。也影響了青少年正確價值觀的形成。所以一定要禁止。

其他行業影響力較小,如果能給國家和社會帶來正確的價值觀,引導學生學習科學文化知識,還是應該大力支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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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個問題中,我們首先要搞明白限薪令,限籍令的概念!

一,什麼是限薪令,“限薪令”指的是2018年11月由國家廣播電視總局發佈的《關於進一步加強廣播電視和網絡視聽文藝節目管理的通知》,在該項規定的第三條和第四條中,對明星嘉賓的片酬制定了標準(如下圖中紅色標識部分),因此被廣大的網絡媒體報道為對明星實行限薪的規定。

近年來,娛樂圈出現的追星炒星、天價片酬等亂象,不僅推高了劇集的製作成本、破壞了行業生態,而且還誤導青少年盲目追星,滋長拜金主義等錯誤價值觀念。2018年,廣電總局就曾在《關於進一步加強廣播電視和網絡視聽文藝節目管理的通知》提出,遏制影視圈追星炒星的不良傾向,嚴格控制綜藝節目嘉賓片酬。

在今年的《通知》中,廣電總局再次強調“限制演員片酬比例”,要求“全部演員總片酬不得超過製作總成本的40%,其中主要演員片酬不得超過總片酬的70%。”

二,什麼是限籍令,“限籍令”,指的是在不久前,也就是2020年2月按照國家廣播電視總局工作部署,中國網絡視聽節目服務協會聯合多個視聽節目網站制訂的《網絡綜藝節目內容審核標準細則》,在這項規定的第一部分通用細則中,單獨提到了出鏡人員的國籍問題。因此,該項規定被人們認為是對非中國籍明星的限制。

其實從國電總局文件中可以看到,限籍令僅僅適用於網絡綜藝節目,而其他的影視作品不在其受限範圍之內!

限薪令不僅僅侷限在娛樂圈,它也時不時發生在其他領域!

比如金融界也有限薪令!美國在2009年2月4日頒佈限薪令,針對華爾街金融高管,規定凡是接受美國援助的金融公司高管的年薪不得超過50萬美元;2月8日我國也針對央企,國企,國有金融機構的高管,頒佈了《金融類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負責人薪酬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規定高管工資是所在區域,所在行業,所在公司在職職工的5倍!

再比如體育界,由於國足在近些年的國際賽事中糟糕的戰績,球迷喊出了“不能只是為了錢而踢球”的口號,隨後,足協順應民意,在19年12月份頒佈了三級聯賽的頂薪標準,分別為中超頂薪為1000萬元,中甲頂薪為500萬元,中乙頂薪為300萬元。雖然這些數字較我們老百姓算是天文數字了,但和往年動輒四五千萬的年薪比起來少多了!

傳統行業領域根本沒有那麼高的薪酬,我覺得也就沒有必要再出臺限薪令了吧!


遙望雨落闌珊處


首先說明一下限薪令和限籍令不是適合其他行業的,現在廣電總局對娛樂圈的把控是越來越嚴格了,先是18年出臺的"綜藝限薪令",再到今年2月份出臺的"限籍令",都是通過明確的條文來對那些不能嚴於律己的明星進行約束。如大家所見,娛樂行業在我國的發展勢頭越來越盛,越來越多的年輕人都選擇入圈,一個行業發展得好,過程中勢必會出現不良風氣,針對娛樂圈目前存在的一些歪風邪氣,廣電必須想辦法進行管控。

網上對於這兩條法規的討論度很高,網友們列舉出了一些片酬過高的明星,其中被討論得最多的就是Angelababy和鹿晗。

演員和所有藝術型行業一樣,都是七分靠天賦三分靠打拼,Angelababy和鹿晗可能在演戲這方面都沒什麼天賦,觀眾評價看他們演戲很彆扭,很容易出戏。可是儘管這樣,他們的片酬都格外高,甚至遠超許多專業演員,這讓網友大呼不公。最重要的是,他們的工作態度顯得極不專業,尤其是Angelababy,她所出演的《孤芳不自賞》 竟被網友發現有摳圖的痕跡,這麼敷衍,片酬卻達到了八千萬,令人咋舌。

而對於"限籍令",網友們更是扒出了不少非本國籍的圈內藝人,比如最近因為《花木蘭》的宣傳行程,屢屢登上熱搜榜的"神仙姐姐"劉亦菲,劉亦菲性格低調,幾乎沒有出現過什麼負面新聞,但是這一次卻有網友拿她的美國國籍說事。

目前娛樂圈內知名的非本國國籍的明星藝人還有很多,比如吳亦凡、潘瑋柏、鞏俐、李連杰、張鐵林老師等,他們曾經都因為各種各樣的原因加入了外國國籍,但是他們都公開表明自己對祖國的熱愛與忠誠,那麼他們還需要被限制嗎?

其實會有這種疑問的人,都沒有仔細研讀過"限籍令"的有關條文,其實"限籍令"並不像大家所想的那樣會限制所有非本國國籍的明星藝人,它限制的是"選用外國國籍或港澳臺籍人士不當的",意思也就是那些不主張國家團結的外國籍明星。而且"限籍令"只是關於網絡綜藝類節目,而影視方面還是自由的。這樣做的目的也是為了"提升網絡綜藝節目內容質量,遏制錯誤虛假有害內容傳播蔓延,建設良好網絡生態,營造清朗網絡空間"。





迷路中小書童


【面對限薪令、限籍令,如果有藝人敢帶頭抵制下場會如何?】

相信一部分人對娛樂圈不怎麼關注最近也對娛樂圈發生的一些事有所耳聞。“明星天價片酬”、“明星捐款”、“粉絲和圈層粉撕逼”一件又一件大事。有的熱搜還蓋過武漢有關消息的報道。讓人大跌眼鏡。

一、“演員限薪令”

文件規定:

1、劇集內容不得大量注水;

二、“演員限籍令”

一、有過汙點或造成網絡輿論的藝人不得選用;

二、港澳臺有過不當言論的藝人不得選用;

三、外籍藝人不得選用。

這些條條款款是根據娛樂圈這個特殊行業擬定成的其他行業可以借鑑不可東施效顰。


髮型哥


目前來看,最賺錢的就是娛樂圈了。

限制他的們就對了。其他行業也沒有這麼高薪,沒必要限制。

那些明星,演員隨便拍個戲,出個鏡,接個廣告,分分鐘就是幾十萬,幾千萬了。

試問世上,除了娛樂圈,哪裡還有什麼工作有這麼高的工資?就算有,人家也是拿的月薪,而明星,演員呢,是按單,來算工資的,拍個廣告可能就幾小時的事。這樣能一樣嗎?

嚴重同意,支持限薪令。像這次疫情,明星演員們有幾個能像醫護人員那樣,上前線的?每年賺那麼多,就連捐款都這麼小家子氣,才捐個幾十萬,這相當於他們工資的一個零頭。像這次疫情,明星,演員就該帶頭做義工,取之於民,用之於民才是。反而很多知道中國疫情,還跑去國外渡假了,有本事,現在國外中招了,就不要跑回來?

現在的中國娛樂圈發展太快,不健康,拍的戲,十部有九部都有離婚這題材的,還有很多未婚生子的,這不是教壞人嗎?以前的離婚率,哪有這麼高啊?電視看多了,教到現在的人,動不動就離婚。還有就是,電視劇的題材,裡面的角色都是有錢的,不是住豪宅就是開豪車,現實社會哪有這麼多富人啊,搞到現在的年輕人都沒心思學習,個個都想著當明星,當歌星。

廣電局應該認真審核每集電視劇的內容,拍多點現實生活的素材還好,真實。環衛工人每天這麼辛苦,有拍過這樣的題材嗎?



愛吃甜點的貓


首先對於娛樂圈的信限薪令我是表示贊成的,100個贊成。娛樂圈明星的存在就是一種商業價值,和正能量的價值觀不符,明星賺錢太容易會誤導很多年輕一代撞破頭都要進入娛樂圈,而要進入娛樂圈不僅要靠自身的實力以外還有可能會牽涉到潛規則,這就會使很多人不擇手段的要進入娛樂圈。明星有多賺錢,舉個例,前段時間看新聞某某明星的豪宅,貧窮限制了我們的想象,一個過氣明星而且幾乎沒什麼作品,竟然住那麼豪的房子,有院子,有池塘,還養了黑天鵝,還有亭子,可想而知房子得多大面積,而且還是在首都。一個國家太過於娛樂化肯定不是正能量的事。應該多培養科研醫學等等方面的人才,如果有某些行業的收入遠遠超越了本身所帶來的社會價值那是應該也要限薪水。


晉哥哥的零碎時光


本人覺得除了娛樂圈,限薪令和限籍令不適合用於其他領域。

首先肯定的來說娛樂圈的限薪令和限籍令作用肯定是好的,能很大一部分遏制娛樂圈亂象。比如之前的來大陸圈錢女張娜拉,一句沒錢了就去大陸掙錢深深的傷害到了每一箇中國人。而且現在很多明星披著馬甲你都不知道他是不是中國籍。

比如像張鐵林、劉亦菲、吳亦凡、李連杰等等一系列大牌明星都是外國籍

這次限薪令和限籍令在娛樂圈和大眾之前反向比較熱烈,比如此前說要上映的《花木蘭》因為這個時間民調很差,很多人都不願意去看。

第二、為什麼說限薪令和限籍令除了娛樂圈其他領域不合適

1、我們需要引進人才發展中國

這兩天看了浙大鄭強教授的“科技是分國界的,要看它為誰服務”的視頻,裡面的一些觀點讓人真的覺得說的非常對,也值得讓人反思。

鄭強教授說現在很多中國的人才都跑到美國等外國去了,如果有一天打仗或許就有這些人生產的武器扔到中國的國土上。但是反之你看有多少外國人來中國幫中國人搞科研的?

我們要大力引進外來人才讓他們為我們服務的同時,應該大力為中國的人才提供更多的福利,而不是讓中國的人才流失到國外。

所以說我們不但不應該限薪和限籍,反而應該高薪引進國外人才來發展中國

2、我們應該改變教育觀念而不是限薪令和限籍令

為什麼這麼說,現在的孩子長大後的夢想是當明星和出國,而不是以前我們的當科學家報效祖國。以前是學好數理化走遍天下都不怕,現在是要學好英語學不好你就是土鱉只能待在中國。從他們剛開始接觸到學習我們就告訴他外國多麼美好多麼自由,他們嚮往著當明星去國外。等意識到這樣下去不行了就開始限薪令和限籍令,這樣是不是有點晚了?不過亡羊補牢尤時未晚。

所以說我們應該改變我們的教育觀念,英語只是我們溝通的工具而不是為了你出國定居做準備的。


大鬍子娛樂哥


很榮幸能夠回答您的問題,以下是我的回答:

其實,我覺得娛樂圈的限薪令和限籍令不太能夠適用於其他領域,如果真的要放在其他領域,應另做修改。

首先這兩個法令都是為了遏制中國娛樂圈的惡劣現象,為促進一個更好更公平健康的影視娛樂環境而做出的努力。首先,很多明星的片酬確實是天價,好,天價就算了,關鍵是沒有實力,就仗著某一時期突然爆紅了,趁火打劫,當有片方找到他的時候,他就以極高的價格令他人不得不屈服於他。最終即使後來冷淡下去了,他那時候所賺的錢早已夠他生活一輩子。動輒幾十萬、幾百萬、幾千萬甚至上億元的片酬,簡直對明星來說毫不費吹灰之力。

另外我們知道之前外國有很多汙點藝人,他們認為中國的監管制度不夠嚴厲,所以在他本來的國家創造汙點之後就到中國來,照樣能賺的盆滿缽滿,搞到一個好名聲,並且還有很多其他在中國紅之後的明星藝人,一有錢就改成了其他國家的國籍,但還照樣在我國撈金,沒良心的賺百姓們的血汗錢,粉絲們的捧場錢,限籍令一下來肯定會一個重棒打的某些人措手不及。

而我們看,其他行業實在是沒有比得上娛樂明星這一行業的天價收入了,那麼對於其他行業是否該頒行同樣的令還得另當別論,而現在的限薪令和限籍令適用範圍則不包括於所有行業……


聖源娛樂扒扒君


限薪令和限籍令這也是國家機關向演員出臺的一項措施,演員的待遇確確實實是太高了,這跟國內很多媒體再加上影視圈裡邊那資本沉澱有很大的關係,演員拍戲有了錢隨心所欲,想出國就出國,想改國籍就改國籍,然後就把自己的資產轉移到國外這是國家所不允許的,所以國家出臺這些限薪令和限籍令也有一定的條件和背景。個人感覺不是很適合其它行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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