荊州區檢察院依法對非法狩獵“三有”野生動物的三名被告人提起公訴

近日,荊州區檢察院依法對非法狩獵野生動物珠頸斑鳩的三名被告人提起公訴。此案件拉開了該院開展野生動物資源保護檢察監督專項行動的序幕。

經查,2019年11月27日20時許(在湖北省野生鳥類禁獵期期間),經被告人王某甲提議,被告人劉某某、王某乙與王某甲一起到荊州區川店鎮一片樟樹林內使用氣槍打鳥,三人共獵殺野生動物珠頸斑鳩18只。經鑑定,18只珠頸斑鳩屬於有重要生態、科學、社會價值的“三有”保護野生動物,且為湖北省重點保護陸生野生動物。

辦案過程中,承辦檢察官發現三名被告人法律意識薄弱,遂將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動物交易、革除濫食野生動物陋習、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的決定》等野生動物資源保護有關法律法規及黨和政府關於疫情防控工作重要指示精神予以宣講,依法告知其享有的權利義務和認罪認罰從寬制度,三名被告人對指控的犯罪事實和證據沒有異議,表示自願認罪認罰。日前,該案以涉嫌非法狩獵罪起訴至區人民法院。

該院第四檢察部圍繞“公益訴訟的受案範圍、兩益受損的論證與認定”及時跟進該刑事案件,認為王某甲等三名被告人在觸犯刑法的同時,亦破壞了自然生態平衡,還應依法承擔修復生態等民事責任,在對該線索進行充分評估後予以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立案審查。目前該案依法進入訴前公告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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