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我單位領導家的親人去世,基層員工該不該去趕禮?

期待7011655


死者為大。

既然是領導家的親人去世了。你還是應該去趕禮。

這是中國最起碼的人情。也是混職場的潛規則。

雖然現在相關的法規,對喪禮的形式、規格做了限制。

但這並不關你事兒。這是你領導要處理的事情。

我相信你們單位應該不止你一個要去。

你的領導應該會在單位裡說一下的。

比如說讓你們去、什麼時候去、什麼形式去還是不讓你們去。

如果不讓你們去,那肯定是出於規避相關法律法規風險。

如果讓你去,那就去。

領導如果說不讓去。那我建議你趁領導在單位的時候私下走一趟。把紅包送到就行了。

領導如果說可以去,那你直接去喪禮就行了。

綜合來看,直接在單位,把紅包送到領導的辦公室,是最靠譜的

你這樣做,領導心知肚明。

既為領導規避了法律法規的風險,也充分照顧了領導的面子。

領導自然對你是感激不盡。

混職場,一定要搞懂職場中的潛規則。

在職場中做事,一定要考慮到多方面的情況。謹言慎行。

上面就是一個很典型的例子。


我是職場學玩賺,這就是我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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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場學玩賺


單位領導的親人去世,基層員工去不走弔喪送禮,這不應統一強調誘導趕禮。大家刻意邀約趕熱赴喪送禮,是紀律所不容,是領導風氣所不允。

職員自發地去弔唁,當然可以。平常與他親人熟悉,且有交流思念,你好人之常情奔喪,無可非議。

作為領導幹部,應謝絕員工破費扶喪規定。因為黨紀政紀均有規定,不準借紅白喜事,大操大辦,廣納人情,收益頗豐。一旦有人舉報,組織上會調查核實,視情況處理。


職場參謀


領導幹部也是人,操辦家人喪事是無可厚非的,但自從中央八項規定出臺後,關於領導操辦“婚喪嫁娶”就有了明確規定,不得大操大辦,不得藉機斂財,不得動用單位的人力、財物等等。但凡操辦“婚喪嫁娶”必須經申請並獲批准,才可按規定的“限桌數、限人數、限收禮金”進行操辦。如果違反規定必受到處分並予以通報。

所以,單位領導家人去世,作基層員工該不該去趕禮,確實好好掂量。或應瞭解具體情況才考慮是否參加。如果貿然參加,有可能弄巧成拙,好心做壞事,害己害人。


Yifan5


其實這個問題問的很籠統,應該說一下單位的大小,人數,來判斷是否去領導家去弔唁,如果單位人多,你又是基層職工,沒有必要去,沒有必要逢迎巴結,因為領導未必認得你,也不知道你是何許人也,你有什麼事他也不一定去,中國人的禮尚往來在這裡根本行不通,如果單位人數少,就應該去,別人都會去,你也應該隨同前往隨禮,弔唁,這也是人之常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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