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内蒙古》杂志报道鄂尔多斯牧区社会治理工作

近日,《法治内蒙古》杂志2020年第1期刊登市委政法委“鄂尔多斯市构建新时代牧区社会治理‘新脉络’”一文,现全文转载如下。

鄂尔多斯市西部牧区占全市总面积的72.6%,人口占比为22%。长期以来,鄂尔多斯市把牧区社会治理作为加强基层社会治理的重点来抓,取得了明显成效。近年来,随着牧区资源开发的加快,草牧场纠纷、牧企矛盾等问题的数量也随之增加,牧区社会治理也出现一些新的特点。为此,鄂尔多斯市创造性贯彻“枫桥经验”,通过推行“1133”治理模式,理出了牧区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新脉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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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于新芳在杭锦旗调研基层社会治理工作

构建一个实战化综合服务平台,打造服务牧区群众的新样板

鄂尔多斯市统筹旗和苏木镇两级现有综治中心职能,构建起集信访接待、矛盾纠纷调处、网格化服务、公共法律服务、研判指挥和信息化集成等多功能于一体的标准化、规范化、实战化综合服务平台。鄂托克前旗将旗级综治中心与旗大数据中心联动运行,通过整合区域内的地理信息、网格信息、人员信息数据,构建起包含社会治安、处所联动、应急处突、民生服务、GPS定位等功能于一体的立体化组织指挥网络。杭锦旗投资1400万元建成了现代化综治中心,形成了矛盾纠纷联调、社会治安联防、重点工作联动、治安突出问题联治、服务管理联抓、基层平安联创、“一条龙服务、一揽子解决问题”的工作格局。乌审旗图克镇以进“一家门”办“百家事”为基本理念,在原综治中心的基础上又投资70余万元进行改造升级,建成800平方米的综合服务平台。平台按照“四有”(有专门机构、有专职人员、有固定场所、有规范程序)和“八个一(一套制度、一组台账、一部服务电话、一组电脑、一个公示栏、一套办事流程图、一本便民服务手册、一站式服务)”“四室两中心(书记接待室、矛盾纠纷调处室、心理咨询室、VR主题室、指挥调度中心及视频研判中心)”的标准运行,已累计为群众办理服务事项8896件,服务群众34532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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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托克旗木凯淖尔镇:小鸡子孵化出扶贫大产业


建设一套网格化服务管理体系,努力实现牧区治理全覆盖


坚持把“网格化管理”作为化解牧区社会治理难题的主要抓手,构建一套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牧区社会治理体系。鄂托克前旗将全旗划分为四级网格,每个网格对应成立网格党小组和网格管理服务团队,把人、事、地、物、组织全部纳入网格管理,形成“四级联动”网格化治理体系。在全区率先实现专职网格员选举聘用制,每年落实560万元专项资金进行保障。同时,推行党建、综治、安全、民生等80多项网格事项全科服务和服务事项闭环管理模式,制定了网格员日走访、周排查、月总结工作制度,针对发现的问题由网格员当天上报解决,嘎查村3天内解决网格员上报事项,乡镇5天内解决嘎查村上报事项,旗级7天内解决乡镇上报事项。近年来,四级网格员累计在一线化解矛盾纠纷6000余起、落实便民服务及惠民实事10000多件,将全旗70%的事项都解决在了网格内。鄂托克旗将嘎查村的每个牧业小组划分为一个网格,网格内年均处理农牧民诉求和矛盾纠纷3000余件。该旗苏米图苏木连续六年实现辖区无一例重大刑事案件、无一例群体性事件、无一例个人极端事件、无一例进京赴呼上访事件、无一例毒品案件、无一例邪教案件的“六无”目标。2018年,苏米图苏木被评为全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集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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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获得“中国美丽休闲乡村”称号的乌审旗神水台村


打造三支基层工作团队,提升服务牧区群众的新能力

统筹基层工作力量,把驻村工作队、人民调解集体和政法工作专业队伍有机结合起来,根据矛盾纠纷的性质、解决的难易程度和便民服务的要求,团队之间既分工负责,又有效合作,有力地维护了牧区社会的稳定。

一是打造一支不走的驻村工作团队。乌审旗结合开展苏木镇“去机关化”工作,把开展乡村社会治理与强化精准扶贫结合起来,推出了“3+1”互助共建模式(即每村由3个旗直帮扶部门和1个市直帮扶部门组成联合驻村工作队)。工作队根据包联村情况和牧区社会治理中存在的问题,与落实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包案责任和督办制度结合起来,充当排头兵、救火员,把大量的矛盾化解在了基层。

二是打造一支人民调解团队。鄂托克前旗在人民调解实践中探索出了“1433”矛盾化解新模式,将全旗90%以上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在镇村一级,筑牢了牧区稳定前沿阵地。在全旗统一成立以“人民调解”为核心的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发挥统一受理、示范调处、协调调度的作用。建立旗、镇、村、企“四级”调解网络,实现专案专调、多元化解。在旗级层面成立人民调解员协会并组建了草牧场纠纷、婚姻、物业等10个行业调解委员会,镇级层面选聘了40多名政法机关退休干部组成专家调解队,村级层面由474名网格员兼任人民调解员,构建起行业调解委员会专案专调、专家调解团队巡回服务、网格员一线调处工作格局。

三是打造一支政法服务团队。鄂托克旗创建“枫桥式派出所”,开创了“枫桥安睦隆”基层矛盾纠纷化解处置工作法。由苏木镇牵头,以派出所民警为主体,抽调嘎查治保会,嘎查人民调解委员会以及常年生活在嘎查威望高、人头熟、品德好、经验足、进得了门、说得上话、交得了心的党员、牧民,建设了一支网格化的“枫桥安睦隆”纠纷调解团队,推动了矛盾纠纷社会化联勤联排联治。近年来,通过“枫桥安睦隆”基层矛盾纠纷化解处置工作法,化解各类矛盾纠纷2000余起,调处成功率均在95%以上。乌审旗聘请知名律师事务所的专业律师为矛盾纠纷调处法律顾问,为彻底解决矛盾纠纷开出法治良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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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中国美丽休闲乡村”——乌审旗神水台村的肉羊养殖

探索“三化”工作模式,推动服务牧区群众的新样态

根据牧区社会治理的特点,结合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推出信息化、流动化、集中化工作服务模式,实现了牧区社会治理的高效率、全覆盖。

一是推动牧区社会治理信息化,提升服务牧民群众的效率。鄂托克前旗搭建社会治理基础数据网,全面整合实有人口、房屋、行业场所、矛盾纠纷等9大类基础信息并录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础数据库,实现了“一网采集、资源共享、联动处置”。开发出集信息采集、查询统计、定位导航、网格管理、便民服务等功能于一体的“智慧综治”手机APP,逐级录入网格员信息、管辖网格范围、全科服务事项等12大类100余项数据,同步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础数据库相链接,对办理和处置事项进行全程跟踪和记录。

二是推动牧区综合服务流动化,实现了服务牧民的全覆盖。鄂托克旗在每个嘎查村设立法务室,专门聘请精通蒙汉双语的3名法律顾问,每周安排一天时间巡回为农牧民提供法律咨询,进行解释疏导。全旗每年平均为当地蒙古族牧民群众提供双语法律咨询服务10000余人次,起到了良好的教育引导作用。建立了基层自治组织和巡回审判纠纷化解对接平台,设立了便民服务调解工作点,安排法官定期巡回审判。2019年依法解决矛盾纠纷720余起。组建流动警务室,民警在草原上流动巡逻执法,使得预防和打击更便捷、出警更迅速有效。流动警务室运行以来,民警累计行程180多万公里,解决群众求助9000余起,预约办证、上门送证约2000余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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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4月,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于新芳在鄂托克前旗调研基层社会治理工作

三是推动固定场所集中化服务,不断打造基层牧民的“百姓之家”。乌审旗图克镇在综治中心窗口服务的基础上,在嘎查村每月固定一个服务日,变被动式窗口服务变为主动式上门服务。固定服务日由主要领导带队,班子成员和信访、司法、合作医疗等10多个部门的工作人员在嘎查村综治中心驻点,与老百姓面对面贴心交流。在固定日期间,还为老百姓开展免费理发、拍摄全家福等服务,受到了老百姓的一致好评。同时,为了有效避免牧民群众“东跑西跑重复跑,你审我审多头审,办来办去办不了”的尴尬局面,图克镇在政府办公场所成立了“百姓之家”接待室,由科级干部轮流值班接访。“百姓之家”成立以来,共接待1860余人次430多件具体事项。


近年来,鄂尔多斯市通过实施“1133”牧区社会治理模式,实现了牧区社会治理由服务方式从单一向多元化方向转变,政府职能由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工作作风由被动服务向主动服务转变,促使党的执政根基更加牢固、社会治理体系更加完善、人民群众幸福感更加充溢、共谋发展的信心更加坚定。鄂尔多斯市也因此连续两届荣获“全国社会治理创新优秀市”的荣誉称号,鄂托克前旗还荣获首批“全国社会治理创新优秀地区” “中国法治政府奖”,并入选首届“枫桥高峰论坛”优秀创新案例,为巩固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的鄂尔多斯防线做出了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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