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崗職工沒領到失業金怎麼辦?

鍾文忠330


樓主您好,下崗職工沒領到失業金怎麼辦?首先領取失業金需要具備三個有效的條件,第1個條件就是應非本人意願離開工作崗位,也就是說如果你是下崗職工,並且是單位來單方面解除你的勞動合同的話,那麼這樣的條件才具備領取失業金的待遇。

第2個條件就是必須要累計參保,失業保險達到一週年以上,如果說你的失業保險參保年限不足一週年,那麼很明顯也是享受不到失業金待遇的,所以說一定要保證你的失業保險參保年限在一週年以上,而且失業保險的參保年限越長,你領到的失業金的待遇也就越長,最長是不超過24個月。

第3個條件就是,必須要有這個就業意願,而且要有一個失業登記,然後你就可以享受這個失業金的待遇了,不過在領取失業金的過程中,因為你做了這個事業登記,所以說就業部門會一直給你尋找工作,找到工作以後,那麼你的這個失業金待遇自然也就會取消了。

所以說你只要符合這三個條件,那麼都是可以領取失業金的,看看你是這三個條件,哪一個條件不符合造成自己領取不了失業金的問題。


懂社保


樓主您好,下崗職工,沒有領到失業金該怎麼辦?首先,作為下崗職工來講,那麼領取失業金要同時具備三個條件,第1個條件就是要自己因非本人意願離開工作崗位。第2個條件就是要參保失業保險,並且累積交費在一週年以上,那麼這種條件才可以領取到失業金的待遇。

還有第3個條件就是要做一個失業登記,並且自己有就業的意願。同時具備這三個條件,就可以享受到失業金的一個待遇了。 如果說作為下崗職工來講,自己已經具備了這樣的三個條件,但是是因為自己不是單位方面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的,那麼這種情況也是享受不到失業金的待遇的。所以說,對於個人來講,首先看自己是不是單位來解除這個勞動合同。並且自己還要參保這個失業保險。

實際上如果這樣的條件都具備的話,那麼對於個人來說,領取失業金需要到當地的就業失業部門做一個登記,然後就可以領取了,他和企業單位是沒有直接關聯的。因為失業金的發放並不是由企業來,這主要是由失業保險基金來給予支出的。


社保小達人


領取失業金需幾個要件,失業前繳納失業保險一年以上,失業時必須與用人單位簽有解除勞動合同(企業與你解除合同而不是你自動離職),與勞動局就業中心報到並有再就業求職意向,辦有職工失業證,有這些東西后才到失業保險所辦理領取失業金,每工作一年有三個月失業金,但領取失業金最長不超過24個月。領取失業金期間,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由失業保險所代繳,養老保險由自己按靈就人員身份繳納,不繳養老保險的則不計繳費年限。辦理失業證領取失業金一般是企業改制轉讓或倒閉破產時企業為員工統一辦理,你拿著失業證到失業所每季度簽到就將下季度的失業金打入你的銀行卡(失業所會指定銀行辦卡複印給他.)。如果你的企業沒辦好改制或破產倒閉手續,只算為關門停產(儘管永遠不會再開機),是辦不了失業金領取的,個人辦理如果缺少上述的要件,也是辦不了的失業證領取失業金的,並不是企業不發工資,失業金就送上門給你,它有正常的辦理程序。


執君之手觀日落月升


國家在兩會期間該考慮我們下崗工人的生活問題了。


一帆風順127621344


提問者所問的問題是下崗職工沒有領取到失業金怎麼辦,按照國家《社會保險法》和《失業保險條例》的規定,只有依法繳納失業保險滿一年以上,不是職工本人原因解除勞動合同,辦理失業登記,參加就業培訓,有就業原望的,可以領取失業金,而所說的下崗職工,是不可以領取的。

所說的下崗職工是指沒有和單位解除合同,依然屬於用人單位的職工,只是沒有在工作崗位,屬於待崗狀態,由單位發給一定的生活費,負責繳納社會保險,當然也有的單位沒有發給生活費,只承擔社會保險,這類人群,是不能領取失業金的,很多人混淆了下崗和失業的區別,以至於產生誤會,也是正常的。

所說的失業人員,是指單位和職工解除了勞動合同,由單位發給經濟補償金,走向社會,尋找新的工作,或者自謀職業,這樣的人員才有可能領取失業金。

領取失業金的條件是:

第一,在職時,單位和職工本人依法繳納失業保險滿一年以上。

第二,不是本人原因主動解除勞動合同的。

第三,辦理失業登記,參加就業培訓,有就業願望的。

只有滿足以上三個條件,才能領取失業金,缺一不可。

題主所說是下崗職工,原則上是不能領取失業金的,如果只是理解錯誤,實際上是失業人員,並且滿足上面的三個條件,就可以領取失業金。

所以,應該核實瞭解自己的身份,是下崗還是失業,如果是失業,是不是滿足規定的條件,如果符合條件,是可以領取失業金的。


一蓑煙雨103284895


下崗二十多年國家跟本不管,


健康快樂的日子


去找社保局。


煙標一點


這個國家欠下崗職工的債


用戶52869949969


認命!傲氣!當時四千元失業金未要,也未簽字。生活得很好!


痴叟漢江


領了失業金又退回去了怎麼辦?石家莊市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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