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12年!菏澤一單位5人交叉結夥,侵吞挪用公共財物被判刑!


近日

12309中國檢察網發佈了

李娜、何建康、劉寧國、國慶斌、

谷慧亞涉嫌貪汙、挪用公款案已判決

具體內容如下:

最高12年!菏澤一單位5人交叉結夥,侵吞挪用公共財物被判刑!


2019年11月5日,牡丹區法院針對我院提起公訴的被告人李娜、何建康、劉寧國、國慶斌、谷慧亞涉嫌貪汙、挪用公款案,作出了一審判決。


分別判決被告人李娜、何建康、劉寧國、國慶斌十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的刑罰,判決谷慧亞有期徒刑一年三個月。


該案系我院辦理的菏澤市公路管理局工程三處的公職人員利用職務之便,預謀後交叉結夥,侵吞、騙取、挪用公共財物的重大窩案案件。該案的辦理對公職人員具有重要的警示教育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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