府谷縣關於加強生豬調運監管的通知

關於加強生豬調運監管的通知

府農函〔2020〕18號

全縣各生豬養殖場(戶)、動物販運經紀人:

由於近期全國各地陸續發生非洲豬瘟疫情,形勢嚴峻,為加強生豬調運監管,規範生豬(仔豬)的販運行為,我局將於近期安排縣動物衛生監督所在全縣範圍內開展專項督查,對非法調運生豬(仔豬)的行為進行嚴肅查處,全縣各生豬養殖場(戶)、動物販運經紀人在調運生豬時需具備以下條件:

1、生豬運輸車輛必須取得《生豬運輸車輛備案表》。

2、動物販運經紀人在調運生豬時必須持有效《動物檢疫合格證明》,調運的生豬必須佩戴畜禽標識,並且與所持有的《動物檢疫合格證明》畜禽標識號碼一致。跨省調運的種豬、仔豬還需提供非洲豬瘟檢測報告。

3、生豬運輸車輛裝載前、卸載後必須進行嚴格消毒。

4、生豬調運前必須執行檢疫申報制度。(在微信公眾號裡搜索“陝西智慧動檢”進行檢疫申報)

5、符合農業農村部和陝西省農業農村廳有關規定。

府谷縣動物衛生監督所舉報受理電話:0912-8722019

府谷縣農業農村局

2020年3月31日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