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州生态环境局就排污证申领相关工作召开2020年第一次新闻发布会

凉山州生态环境局就排污证申领相关工作召开2020年第一次新闻发布会

3月31日,凉山州生态环境局2020年度第一次新闻发布会在局六楼会议室召开,州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科长刘九华就凉山州排污许可证申领相关工作进行了新闻通报,会议特邀省、州、市相关媒体参加。

因近期西昌突发山火,19名扑火队员牺牲。发布会前,与会人员起立默哀。

会上,刘九华就排污许可证的申领范围、申领方式、申领时限、法律责任、其他说明、技术政策咨询等六方面以及排污登记表填报的填报方式等情况进行了通报,并现场就“什么是排污许可证?”,“同一法人单位或者其他组织所属、位于不同生产经营场所的排污单位是否需要分开领证?”,“实施排污许可制度,排污单位主要承担什么责任?”,“排污单位申领排污许可证时(不包括登记类),向核发部门提交的书面申请材料应包括哪些?”等四个问题进行了详细说明。

刘九华表示,排污许可证是环境监管部门对企事业单位在生产运营期实施监管的主要法律文书,对于未申领许可证或不按证排污的企业,将进行按日连续处罚、限期生产、停产整治、停业、关闭等处罚。各排污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履行责任、守法经营、立即响应,及时登陆“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申领或登记,在申领过程中存在任何问题,都可以就近向相关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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