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胜区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


东胜区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

为积极落实《社区矫正法》学习贯彻工作,推进和规范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工作,保障刑事判决、刑事裁定和暂予监外执行决定的正确执行,正确适用法律,提高检察建议质量,4月2日,东胜区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组织执检干警对即将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进行了集中学习。

本次学习主要围绕以下三个方面进行:一是对《社区矫正法》九章63条法条逐一进行学习;二是对照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对《社区矫正法》作出修改、调整的法条进行了重点学习,比如合理确定社区矫正对象的执行地、合理规范电子定位、合理设置社区矫正对象的请假制度等;三是对社区矫正法的亮点进行了深入剖析和解读,比如《社区矫正法》注重社会关系修复和矫正对象融入社会、确立监督管理和帮扶教育两大核心任务、充分保障社区矫正对象享有合法权益、矫正对象分类管理和矫正方案个别化实施、设立未成年人社区矫正特别规定专章等。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此次学习为第三检察部执检干警更高效、更优质地开展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撑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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