訴前解紛,讓群眾“最多跑一次”

前言

“現在就你們雙方存在的矛盾糾紛進行調解……”

3月31日下午,在福綿區人民法院立案庭黃國強法官的耐心調解下,不到半個小時,一場合同糾紛在案件受理前就被輕易地化解了,雙方當事人很快達成還款協議,當場就化干戈為玉帛,雙方握手言和。


一次性解決糾紛 | 訴前解紛,讓群眾“最多跑一次”

2019年秋季開學時,被告唐某某、鄧某某夫妻倆便將兩個女兒送到以前一直就讀的原告福綿區某某幼兒園處就讀。考慮到雙方之前已有過合作關係,在開學之初,被告遂向原告提出延緩一個月繳納學費的請求。因出於對被告的信任,原告同意了。但到了雙方約定的繳納日期,被告方卻食言了,之後一再拖欠該費用,遲遲不繳納學費。原告在多次追索未果的情況下,只好向法院提起訴訟。

一次性解決糾紛 | 訴前解紛,讓群眾“最多跑一次”


當天黃國強法官在接到該合同糾紛材料後,仔細閱讀,發現該糾紛事實清楚、雙方權利義務關係明確、爭議不大,且屬於小額訴訟,完全可以採取訴前調解的方式一次性解決糾紛。聽了黃法官的建議後,原被告雙方也都同意通過訴前調解的方式解決矛盾。於是,黃法官便迅速組織調解。

一次性解決糾紛 | 訴前解紛,讓群眾“最多跑一次”


經過一番曉之以情、動之以理的勸解,氣氛漸漸有所緩和,原被告都體諒到對方確實有難處,均做出了適當的讓步。最後在黃法官的主持下,雙方達成了一致協議,被告自願於今年4月15日前付清所欠學費7298元,原告也自願放棄了利息。至此,一樁合同糾紛案件順利被化解在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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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福綿區法院一直在努力踐行司法便民的服務宗旨,為進一步實現公正高效解決糾紛,減少當事人訟累,節約司法資源,維護司法權威,切實提升審判質效提供應有的力量。接下來,福綿區法院將積極響應“儘可能一次性解決糾紛”活動,以“兩個一站式”建設為抓手,低成本、高效率地化解矛盾,力爭通過司法審判執行儘可能一次性解決當事人之間的糾紛。


審核:莫洲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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