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遼市中級人民法院關於恢復開放訴訟服務中心的通告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自治區黨委、自治區高院對復工復產工作的決策部署和工作要求,確保疫情防控與訴訟服務工作同步開展,方便群眾在疫情低風險等級期間進行訴訟活動,根據內蒙古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內高法明傳〔2020〕63號《內蒙古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關於恢復全區法院正常審判工作秩序的通知》文件要求,通遼市中級人民法院訟服務中心全面恢復開放。現就開放後相關事宜通告如下:


一、自2020年3月30日起,全面恢復開放通遼市中級人民法院訴訟服務中心。


二、因目前仍屬於疫情防控期間,為降低疫情傳播風險,除必須來訴訟服務中心現場辦理有關事項外,請優先通過內蒙古移動微法院、人民法院調解平臺或者訴訟服務熱線等線上渠道辦理網上立案、調解、案件查詢等訴訟事項。如不方便網上操作的,可通過郵寄方式遞交相關材料。

郵寄地址:通遼市中級人民法院立案一庭 電話:0475-8211080


三、需要現場辦理立案等訴訟事項的人員,請事先撥打0475-8211080進行預約,並按照約定時間持相關材料到現場辦理。


當事人、律師以及其他訴訟參與人到訴訟服務中心辦理有關事項,請遵守如下規定:

1.請全程佩戴口罩,接受工作人員檢測體溫、登記個人身份信息和聯繫方式。

2.來訪人員進入訴訟服務中心後,請配合法院工作人員引導,自覺耐心等候排隊,注意與他人保持1.5米以上間隔,並按照指示到相應位置辦理有關事項。辦理完畢相關訴訟事項後,請及時離開。

3.有發熱、咳嗽等與新冠肺炎症狀疑似的身體不適症狀者,不得進入訴訟服務中心。


四、收到人民法院開庭傳票、出庭通知書的當事人、律師及其他訴訟參與人,應按通知時間、地點持開庭傳票、出庭通知書以及有效身份證件參與開庭審理,進入法庭前應配合法院工作人員按本通告第二項要求防疫工作。


五、收到人民法院開庭傳票、出庭通知書的當事人、律師以及其他訴訟參與人尚在隔離期的,可依法向法院申請延期開庭。


六、經人民法院准許旁聽公開開庭審理案件的群眾,應配合本通告第二項要求做好防疫工作。


通遼市中級人民法院關於恢復開放訴訟服務中心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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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遼市中級人民法院關於恢復開放訴訟服務中心的通告


通遼市中級人民法院

2020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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