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一正科级干部,因挪用公款被判有期徒刑三年!

2020年4月1日,菏泽市成武县人民检察院发布:

菏泽一正科级干部,因挪用公款被判有期徒刑三年!

成武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成武县房地产管理办公室原主任(正科级)邵传述挪用公款案。日前,经成武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被告人邵传述当庭表示认罪认罚,判决被告人邵传述犯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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