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市检察院:检察服务与民营经济不隔离

鹤岗市检察院:检察服务与民营经济不隔离

随着疫情防控形势积极向好,民营企业陆续复工复产。鹤岗市检察院做好做实服务民营经济工作,组织全市百名员额检察官深入开展服务民营企业活动,为民营企业复产复工提供检察保障。

检察官们走访了鹤岗市经纬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鹤岗东兴集团有限公司、上海红星美凯龙(鹤岗)分公司泓博来商贸有限公司等企业,并通过电话与比优特商贸有限公司、黑龙江双兰星制药有限责任公司等民营企业进行沟通联系。


“此次疫情属于民法规定的不可抗力,你们合同履行可以按照不可抗力的因素来确定责任。”“关于企业复工复产方面的政策要求,我回去以后会详细整理出来发给你。”“你们复工后,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消毒等防护措施,保护顾客的安全,确保疫情防控期间卫生安全。”


检察官们详细了解了企业生产经营情况以及在法律服务、法治保障等方面的需求,并围绕当前企业普遍关心的劳动用工、商务合同、企业内部管理及复工疫情防控等有关法律和政策问题给予认真解答。全市员额检察官共与80余户企业进行了走访联系,解答法律和政策有关问题30余个。


企业家们表示,鹤岗市检察机关始终坚持讲政治、顾大局,努力创造优良的法治环境,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希望检察机关能够更好地发挥职能作用,切实提升企业家法治观念,为民营企业家遵纪守法搞经营,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今年以来,鹤岗市检察机关将服务民营经济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强化服务措施,提升服务质效,努力为民营经济提供“精准化”服务、“定制式”服务。特别是在疫情防控期间,市检察院加大与市工商联沟通协调力度,及时出台了《鹤岗市人民检察院关于为民营企业应对疫情健康发展提供检察保障的工作意见》,强调要充分发挥“四大检察”职能作用,支持民营企业抗击疫情,依法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编制了《鹤岗市人民检察院“战疫情、助企业”法律服务指南》,并通过工商联推送给民营企业家,为民营企业提供“点对点”式的法律服务,助力民营企业复工复产,为民营经济提供坚强法治保障和优质法律服务。


企业有所呼,检察必有所应。下一步,全市检察机关将进一步深化服务民营经济工作,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准确了解民营企业司法诉求,切实解决企业生产经营中的法律难题,依法维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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